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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信访约谈和督导重点涉访单位制度(2014年制定)
发布时间: 2015-05-26 11:36:50   来源:区人大

 

(2014年12月30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做到深入基层、亲近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锐意创新和改革人大信访工作制度,做好在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以实际行动诠释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促进人大信访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目的和意义

  通过建立区人大常委会信访约谈和督导重点涉访单位制度,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与群众以及重点涉访单位的沟通联系,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了解群众的心声意愿,深入了解和探讨信访问题易发、多发的原因,查找薄弱环节,探索对策,标本兼治,务求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变“被动接访”为“主动约谈”,发挥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协调作用,促进重点涉访单位的“自我监督”,促进信访件办理质量的提高,加快信访案件的办结。同时,通过解决一些重大的、疑难突出的信访案件从而进一步树立人大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三、具体方案和工作要求

  (一)约谈和督导时间: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信访约谈和督导重点涉访单位各1次。

  (二)约谈和督导地点:镇(街道)或涉访单位,区人大办信访科。

  (三)案件选取:选择一些影响面广的、典型的,有条件解决的信访案件和信访问题比较多、比较突出的单位。

  (四)参加人员:信访案件所关联工委的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组成员律师、人大办信访科、相关单位分管信访维稳工作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有关上访群众。

  (五)工作要求:

  1.认真负责接待约谈群众。在约谈过程中,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用心聆听群众的诉求,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在做好记录的基础上,对代表性、倾向性的问题,重点跟进,尽力促成问题的解决。

  2.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紧紧抓住信访事项的关键和重点,着重研究和促进解决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问题,做好协调等相关工作。

  3.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督促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落实好;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而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不合理或无理的诉求,要明辨是非,宣传法规政策,耐心解释和劝导,使其知法明理。同时,要切实做好疏导工作,积极引导群众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4.加强沟通联系。对于信访问题比较多、比较突出的单位,定期召开信访工作座谈会,共同探讨信访多发的原因,研究解决方案,改进工作,化解矛盾。

  5.加强信息汇集分析和研判。及时对各单位的信访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研判,了解社情民意,寻找共同点,找出信访症结,以便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具体措施,做好预防工作。

  6.引导涉访单位做好“自我监督”工作。结合沟通交流的成果和信息汇集分析的数据,引导重点涉访单位做好“自我监督”,不断改进自身的工作,以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7.其他事项。约谈和督导的时间、地点、案件选取、参加人员,以及其他具体工作由区人大办信访科安排落实,并组织实施。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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