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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预算法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1-26 18:11:31   来源:区人大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常委会于5月份听取和审议区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下称《预算法》)执行情况的报告。为了切实掌握我区两年多来对《预算法》的贯彻实施情况,5月初,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财经工委与区财政局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并邀请了财经咨询小组、部分镇(街)和部分预算部门参加专题座谈会,深入了解《预算法》的贯彻执行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新修订的《预算法》自2015年1月1日实施以来,区、镇两级政府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实施,将政府的财政收支活动纳入了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管理、公开、绩效和债务管理更加规范有序,较好地发挥了公共财政在保障民生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二、贯彻执行《预算法》取得的主要成效

    1.依法预算的意识日益增强。《预算法》实施以来,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大力组织学习培训,对照法律的具体规定,认真梳理以往的做法,建立健全了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如区政府2010年7月印发了《加强镇财政审议监督实施办法》,其关于预算调整的规定和《预算法》的新规定不相符,就不再执行该办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预算调整。

    2.预算编制逐步规范。一是完善了预算体系,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与监督,建立了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预算体系,做到将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编入预算。二是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按规定细化分类编制预算。三是严格按照程序报批,两年多来,区政府在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和决算的送审阶段,都严格按预算法有关时限和程序等规定报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四是建立了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通过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补充至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现预算跨年度平衡。

    3.预算执行约束力进一步增强。人大常委会批准预算后,区政府财政部门建立了预算执行和监督的管理制度,在对预算支出进度考核、结余结转和存量资金管理以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方面进行强化管理。建设预算支出联网监督系统,与人大,审计部门相连接,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的监督,对支出进度和重大项目等实施重点监管约束,确保预算依法执行。

    4.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将批准后的有关预、决算报告依时向社会公开,建立阳光财政,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5.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我区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先行地区,《预算法》实施后,更加注重预算绩效管理。目前已经形成了“事前绩效评审,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绩效评价及绩效问责”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新格局,实现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如2015年实行绩效评价项目333个,其中重点抽取30个项目重点问责,涉及金额约2.4亿元。

    6.债务管理更加严格。区政府按照《预算法》和相关文件规定,控制全区政府性债务规模和规范政府的举债程序;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保证还本付息等偿债资金的落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将新增债券资金纳入预算调整草案经审批后使用;积极向上级争取置换债券额度,将置换债券腾出的财政资金投入到民生及重点项目建设。

    三、执行《预算法》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需进一步加强。目前,区镇两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仍比较简单,与《预算法》的要求仍有差距。一是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还有待提高。二是镇(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仍需逐步规范,没有完全做到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表现为收益上缴多少,支出就返还多少。

    2.镇因客观现实需要调整预算限制较大。《预算法》规定“乡、民族乡、镇预算的调整方案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但是由于我区的镇街经行政区域合并后,人口多,经济体量大,代表人数较多,而镇级事务繁重、紧急,上级下达的突击性任务较多,受预算编制预见性所限,每年都需多次预算调整。但是要召开多次人代会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操作难度大。如狮山镇一年的预算盘子约90亿元,现有153名镇人大代表,一般一年举行两次人代会,因此,未能适应预算调整的客观需要。如因预算调整而专门召开人代会,不太符合基层管理的实际。

    3.在预算运作效率上有些环节还有提高的空间。在调研过程中,还发现存在部门预算编制及申报时限较短,追加预算耗时较长,预算项目入库管理流程比较复杂,预算支出考核标准“一刀切”等问题。

    四、意见和建议

    1.积极推进全口径预决算体系建设,优化预算编报管理的机制。一是全面落实全口径预算编制管理。区政府要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的规定,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工作,逐年提高调入公共预算的比例;提升各镇(街)预算编制水平,按照《预算法》规定,做好三本预算的编制工作,根据各镇(街)情况制定公有企业的收益上缴方案,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二是优化预算编报管理机制。加大项目库和年度预算及中期规划的衔接,完善已作入库申报,而基于财力等原因未纳入年初预算,但又应实施项目的后续递补资金安排机制,提高预算编报管理的效率。

    2.加强镇级预算管理和监督力量。一是加强镇(街)人大机构队伍建设,以适应新形势下镇(街)人大日益繁重的预算监督任务,要明确镇(街)人大办机构独立设置,增加熟悉财务、信息和法律等专业人员,确保镇(街)预算依法高效运行。二是积极向上级建议,努力寻求方法解决镇预算调整既能依法又能尊重客观实际,提高审批效率的问题。

    3.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的水平。要认真学习和领会《预算法》的精神,在依法的前提下,结合地方的实际,在预算管理中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效率较低的管理节点,简化手续和程序,使我区的财政预算管理既合法合规,又能做到优化配置,运作高效,为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发挥更好的作用。

 

 

 

南海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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