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审议督办
关于南海区“三旧”改造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6-07-12 18:18:05   来源:区人大

    2016年6月30日上午,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南海区“三旧”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主任赵崇剑主持会议。区政府政务委员蔡汉全受区政府委托作了汇报。现将有关意见综合如下:

    一、总体评价

   会议认为,自我区2007年先行先试开展“三旧”改造工作,至成为省新一轮深化“三旧”改造综合试点以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该工作一直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勇于创新,工作扎实而卓有成效,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有力推进了品质南海建设。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区政府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各镇(街道)以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三旧”改造协调领导小组,组建城市更新发展局专职负责“三旧”改造工作;各镇(街道)及区重点连片改造项目也成立专门机构,部分镇(街道)将旧改部门与招商部门合并,逐步健全了组织架构。同时,区政府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先后出台了《佛山市南海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南海区“三旧”改造项目引入合作方开展土地前期整理的操作指引》等文件,为“三旧”改造提供了清晰的程序指引和政策依据。

   (二)工作到位,措施有力。区政府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改造扶持力度。对改造难度较大的工业提升项目设立专项基金,选取18个村级工业园作为改造提升试点项目,并着力推进连片改造,打造了一批南海“三旧”改造品牌项目。通过以点带面,有效推动了“三旧”改造工作全面开展。同时,区政府不断强化监管力度,对村集体“三旧”改造项目用地相关重大事项的表决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土地出让收益管理的民主公开等问题,严格依法进行监管,督促村居基层组织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责任到人,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障了和谐改造。

   (三)成绩显著,效果突出。经过区政府、各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多年来的努力,目前已完成改造项目13556亩,正在实施25863亩,改造规模在全市乃至全省均名列前茅。我区“三旧”改造取得了积极成效,有效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拉动了社会投资,带动了税收提高,实现了腾笼换鸟,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了城乡环境有效改善,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提升了土地物业价值,提高城乡居民和农村集体收入。“三旧”改造为我区城市更新、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几点意见

    会议指出,“三旧”改造关系我区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目前,“三旧”改造已经进入一个新阶段,但由于受到经济环境不景气、法律法规滞后、产业布局失衡等因素制约,改造推进遇到较大阻力,推进速度有所放缓。“三旧”改造是一项持续性工作,区政府今后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不懈,探索创新,凝聚社会合力,推动我区“三旧”改造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由此,会议建议:

  (一)加大统筹力度,突出工作重点。要进一步完善区“三旧”改造协调领导小组的工作架构,明晰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统筹协调,解决好土地整理、规划衔接等问题。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扶持,集中力量增强重点项目的示范效应,加大村级工业园改造力度,带动全局发展。加强对镇(街道)的工作指导,发挥招商方面的主导作用,科学调配财政资金,创新改造合作模式,以利益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改造,为“三旧”改造注入新动力。

  (二)强化规划引领,提升科学布局。要进一步提升“三旧”改造规划的前瞻性和合理性,明确我区东、中、西部的“三旧”改造方向,因地制宜,科学编制“三旧”改造控制规划和实施计划。充分考虑我区城市承载能力、产业需求和地理条件等因素,侧重优化城市环境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水平,实现产城人融合发展。

  (三)健全保障体制,激发工作活力。要充分利好我区作为国家和省相关试点的优惠政策,加强对配套政策的制定落实,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体系。积极转变工作思维方式,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适度让利于社会,释放政策红利,调动改造主体的积极性。结合各镇(街道)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扶持激励政策,解决“三旧”改造中的税收、规划建设、人防等问题。加强监管制度建设,明晰监管责任,确保“三旧”改造工作依法依规,促进项目开展公平公正。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认识。要严格依法落实“三旧”改造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相关信息发布平台、项目推介发布系统和公开招投标系统,定期更新项目信息,确保“三旧”改造阳光推进。加强对“三旧”改造项目的推广宣传,扩大我区“三旧”改造项目投资推介会的影响力,利用媒体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宣讲,激发市场参与“三旧”改造的积极性,促进“三旧”改造项目提质增量。

  会议要求,请区政府依照《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交办督办办法》的规定,按时将此次主任会议提出的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反馈报告(城建环资工委跟进)。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代表大会

主办单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代表大会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8号C座
联系电话:0757-86228549 电子邮箱:rd_bgs@nanhai.gov.cn 邮政编码:528200
南海区政务网络中心技术支持   粤ICP备2022073508号-1  (广东省信息安全指引)  [佛山公安网站备案编号:44060502000167]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