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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国有出让土地配套公共设施落实情况报告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9-11-28 16:12:44   来源:区人大

(南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2019年10月29日)

  2019年10月29日上午,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我区国有出让土地配套公共设施落实情况的报告。常委会主任赵崇剑主持会议。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副局长周炎坤受区政府委托作了汇报,副区长黄颂华作了补充。现将有关意见综合如下:

  一、总体评价

  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公共设施供给工作,在国有出让土地配套公共设施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发展,更好地满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一)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有力。近年来,区政府围绕“建设美丽宜居新南海”的总体目标,严格按照国有出让土地配套公共设施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公共设施建设及管理标准体系,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和意见,完善了配套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制度,有力保障了公共设施用地需求。

  (二)强化监管,工作效能提高。区政府着力对配套公共设施进行全流程监管,通过将公共设施配套要求纳入《监管协议》,明确配套标准及违约责任,以及对批准出让后的国有出让土地配套公共设施的建设、验收等环节进行严格审查监管,确保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配建到位,群众有获得感。2016年以来,区政府认真落实国有出让土地配套公共设施工作要求,至今已建成验收4所幼儿园、1所小学、4处公交站场及部分配套设施,有效提高了城市公共服务的数量和品质,较好地满足了群众的日常生活需要,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几点意见

  会议指出,区政府在国有出让地配套公共设施建设中作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相关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如部门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个别配套公共设施选址不合理、交付迟、投入使用慢等。由此,会议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国有出让土地配套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移交、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跟踪监管,切实把配套公共设施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更好满足群众公共服务需求。

  (二)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完善设施配套标准。要不断健全前置要素联席会议制度,各职能部门及镇(街道)要科学测算国有出让土地上所需配套公共设施的指标数据,准确提出配套标准。重点加大对教育、养老等配套公共设施的建设力度,完善相关配套标准,确保配套公共设施使用便利。要根据我区土地开发容量及现状,提前做好科学可行的公共设施用地规划,预留足够的公共设施用地空间,从根源上解决配套公共设施用地不足问题。

  (三)进一步强化供后监管,提升设施使用效能。要继续完善和细化国有出让土地供后监管协议,对违反协议的单位及人员作出相应处罚,加强监管协议的震慑力。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公共设施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估,并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情况、使用评价进行跟踪评核,以此来确定是否符合验收标准和实际使用要求,提高公共设施的实际使用率。

  (四)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共配套保障能力。要积极借鉴其他城市的先进做法,通过将城市的道路,桥梁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冠名权、广告权等无形资产进行拍卖等方式,不断增加财政收益。充分利用历史文化名镇、文化村(居)的有利条件,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投资商。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搞活增量资产、整合优良资产、激活无形资产,提高政府财政收入,拓宽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渠道,减轻财政负担。

  会议要求,请区政府依照《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交办督办办法》的规定,按时将此次主任会议提出的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反馈报告(城建环资工委跟进)。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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