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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涉案企业合规试点改革工作报告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2-11-01 10:11:17   来源:区人大

(南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2022年10月26日)

  2022年10月26日上午,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扩大)会议,听取了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涉案企业合规试点改革工作的报告。常委会主任香秀杏主持会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俊峰作了汇报。现将有关意见综合如下:

  一、总体评价

  会议认为,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涉案企业合规试点改革工作,持续发挥检察职能优势,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创新举措,扎实推进,更好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优化了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机制先行,夯实工作基础。区检察院被确定为全国第二轮试点单位以后,迅速成立企业合规领导小组,并专门设立企业合规办公室。充分凝聚改革共识,与11家单位联合签发《南海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工作办法(试行)》,建立了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及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和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以及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的工作机制,形成了改革合力。

  (二)探索创新,形成南海经验。区检察院提前谋划,深入开展调研,充分学习借鉴其他试点地区的工作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探索创新,建立“专项合规+信用监管”的企业合规试点方案。试点以来,通过对受理的涉企业案件开展排查,与侦查机关积极沟通协作,运用提前介入和引导侦查等手段,对尚处于侦查阶段的案件提前进行摸排,引导侦查机关针对涉案企业是否符合适用条件等情况补强证据,实现了既治已病又防未病,促进企业规范发展的良好效果。

  (三)宣传有力,营造良好氛围。区检察院把握宣传导向,注重宣传效果,主动借助媒体资源力量,通过举办以案说法现场会、法律专题活动授课宣讲等方式,积极组织开展企业合规宣传。省检察系统企业合规专报等媒体对我区改革工作亮点进行了深入的专门报道,促使企业进一步提升了依法治企、依法护权及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二、几点意见

  会议指出,区检察院在开展涉案企业合规试点改革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试点改革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第三方监管及相关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企业合规案件的范围和标准有待进一步拓展和统一。由此,会议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发展大局。区检察院要充分认识涉案企业合规试点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树立大局观念。始终立足于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职责,着力为南海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力献策。以推进企业合规改革为契机,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合力形成。要进一步完善第三方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管委员会的作用,强化检察机关的牵头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协作联动,推动涉案企业合规建设的规范化、长效化。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强化法律监督的效果。扩充第三方监管专家库入库成员,加强与成员单位和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的沟通协调,保障第三方监管机制更加顺畅运行。

  (三)聚焦司法办案,扩大试点影响。要在提升涉案企业合规办案规模、提升办案质量上下功夫,在打造特色亮点、扩大办案影响上花心思。坚持依法规范,时刻警惕以合规为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切实防止虚假合规、合规腐败和问题案件。注重拓展涉案企业合规在规范企业运营、提升行业监管水平的重要作用,共同促进系统治理、诉源治理,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水平。

  (四)宣传典型案例,突出南海特色。要结合我区特色,加强典型案例的培育和宣传。广泛宣传企业合规工作,提高企业合规知晓度,帮助企业及早发现漏洞,引导企业合法合规诚信经营。推动南海法治生态的优化,通过金融企业事前合规建设的典型案例,提高金融企业参与事前预防的主动性,促使金融企业从“要我合规”自觉转向“我要合规”。

  会议要求,请区检察院依照《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督办办法》的规定,按时将此次主任会议提出的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反馈报告(法制工委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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