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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14-03-19 11:58:18   来源:区人大

   

  2014年3月14日上午,召开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常委会主任赵崇剑主持了会议,副主任张可礼、叶迎津、麦宝才、关建国、武小文、李尚钜,以及委员共30人出席了会议。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涛根,区法院院长李声让、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国生列席了会议。

  一、会议审查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

  会议对工作要点进行了审查,并听取了起草说明。经过表决,会议通过了该工作要点,同意南海区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接受了潘洪生同志请求辞去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申请,作出了《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潘洪生同志辞去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审议通过了《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名单》、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张纪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和区法院《关于提请免去邓春燕同志职务的报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区政府关于桂城街道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议案

  区财政局副局长韦伴玲代表区财政局受区政府的委托,就该议案的有关情况作了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同意了该议案,作出了《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桂城街道2014年预算草案的决定》。

  四、会议审议批准了区政府有关建设项目融资纳入区财政预算的议案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涛根代表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还本付息资金向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融资建设佛山西站片区有关工程项目的议案,关于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还本付息资金向招商银行融资建设佛山西站片区有关工程项目的议案,以及关于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归还中国银行贷款的议案(南府函〔2014〕8、9、15号)。

  会议经过审议和表决,作出了《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区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还本付息资金向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融资建设佛山西站片区有关工程项目的决定》和《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区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还本付息资金向招商银行融资建设佛山西站片区有关工程项目的决定》,批准区政府从2014年起,分五年和两年的时间,将共计21.72亿元的融资资金本息,纳入每年的区财政预算安排。

  会议同时作出了《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区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归还中国银行贷款的决定》,批准区政府将区人大常委会南常发〔2009〕24号文批准的贷款建设项目余下的6.4581亿元贷款本息,从2014年起分十一年继续纳入区财政预算。

  五、会议视察了公交站场配套、新型公共交通系统和交通路网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

  与会人员前往桂城海八路金融城公交站场、位于平洲的康怡公园以及三山的橹尾撬大桥,分别视察了有关公交站场配套、新型公共交通系统和交通路网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现场听取了相关单位对工程项目推进情况的介绍汇报。

  区人大代表任展萍、李玉雅、梁志权、钟卓威、徐灶荣、王腾礼、朱丽欢、梁海明、陈启超、黄洁清参加了视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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