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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16-10-14 11:18:58   来源:区人大

 

  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9月30日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常委会主任赵崇剑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可礼、麦宝才、武小文、李尚钜、彭国祥,以及委员共27人出席了会议。区长郑灿儒,副区长陈绍文,区法院副院长杨寒宇,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邓英华,市人大代表崔贤珍,区人大代表孔翠裕、黄耀权、岑彦忠等同志列席了会议。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区审计局局长徐巨成作了《南海区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对审计工作高度重视。区审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围绕区委和区政府的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工作,并加强对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跟踪,工作到位,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为推动政策措施落实、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建议,区审计部门要进一步提升监督深度和质量,在继续做好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工作的同时,从源头上开展审计,切实提高监督效能和监督水平。要进一步加强镇街财政审计力度,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实现财政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镇街财政预算收支执行管理的依法规范运作。要进一步强化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落实追责问责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并按照程序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增强审计的透明度,提高监督实效。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及桂城街道关于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政府性债务情况,以及关于调整2016年财政预算收支计划的报告

  区财政局副局长韦伴玲作了关于南海区2016年1-8月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及政府性债务情况、桂城街道2016年1-6月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资金收支执行及债务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调整2016年南海区财政预算收支计划(四)、2016年桂城街道一般公共预算及基金预算收支计划的议案。

  会议经过审议和表决,作出了《关于批准区政府调整2016年我区及桂城街道财政预算收支计划的决定》,同意上述报告,批准区政府调整2016年我区及桂城街道财政预算收支计划。

  三、会议审议和批准了南海区及桂城街道2015年度财政决算

  区财政局副局长韦伴玲作了《南海区2015年度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和《桂城街道2015年度财政决算草案报告》。

  会议经过审议和表决,作出了《关于批准佛山市南海区及桂城街道2015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南海区及桂城街道2015年度财政决算。

  四、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区政府关于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实施里水河流域治理PPP试点项目建设计划的议案

  副区长陈绍文作了《关于提请审议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实施里水河流域治理PPP试点项目建设计划的议案》。

  会议经过审议和表决,作出了《关于批准区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实施里水河流域治理PPP试点项目建设计划的决定》,同意区政府将上述工程项目中,由我区承担的全部政府支出责任352719.58万元,从2016年起,分十三年纳入区每年的年度财政预算安排。

  五、会议审议和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决定免去梁耀斌、杨焕新、刘铭恩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以及蔡汉全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政务委员职务。决定任命蔡汉全、乔吉飞、郑元泳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会议审议和接受了区法院院长李声让、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国生的辞职请求,并作出了相应的决定。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任命区法院代理院长、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议案,作出了《关于陈恩泽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和《关于杨炯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会议还组织了11位通过任命的同志进行就职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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