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0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归还招商银行佛山分行贷款的议案》。会议认为,由佛山市南海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承接原佛山市南海区市政管理局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的全部贷款本息,并将区人大常委会南常发〔2009〕23号文批准的贷款建设项目的贷款本息继续纳入区财政预算,符合法律规定和当前的实际情况。会议决定,同意区政府从2015年起,分三年将上述工程项目余下的2.3546亿元贷款本息纳入区财政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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