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3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南海区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会议认为,经佛山市政府批准核定的我区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符合《预算法》和国务院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2015年全区政府性债务余额在限额范围内,该限额也符合我区实际情况。会议决定,批准南海区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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