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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6-11-03 18:12:19   来源:区人大

(2016年11月2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南海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16年11月16日至18日召开,会期三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南海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南海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南海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选举南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选举出席佛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六、通过南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各项决议;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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