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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16-2025年)》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7-05-27 10:50:02   来源:区人大

(2017年5月26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16-2025年)〉编制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该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符合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执政理念和基本国策,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我区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对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将南海打造成为环境友好、社会和谐、城乡一体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具有重要作用。会议决定,同意《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16-2025年)》,具体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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