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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9-01-23 17:18:51   来源:区人大

(2019年1月23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南海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19年2月26日至27日召开,会期两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南海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南海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南海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区级预算和桂城街道2019年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南海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南海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

  八、通过南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

  九、通过南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更名为南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

  十、通过南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各项决议;

  十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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