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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涛根辞去佛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0-10-14 14:46:20   来源:区人大

(2020年10月13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刘涛根因个人原因,辞去佛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会议决定,接受刘涛根的辞职请求,并报佛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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