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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1-11-02 18:04:00   来源:区人大

(2021年11月2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过)

  南海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定: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21年11月11日至13日召开,会期三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南海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南海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南海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审议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报告;

  六、选举南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七、通过南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

  八、通过南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各项决议;

  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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