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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聘用法律顾问单位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2-03-01 09:41:54   来源:区人大

(2022年2月25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为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进一步提升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法治化水平,经常委会审议,决定聘用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为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单位,为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能提供法律服务,聘用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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