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4日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23年1月11日至12日召开,会期两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南海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南海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南海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区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南海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南海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八、投票表决南海区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
九、选举;
十、通过南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各项决议;
十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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