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6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李志伦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局长职务;
梁耀斌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局长职务;
黎建军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刘涛根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朱伟新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朱辉球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农林渔业局局长职务;
李晓佳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田 野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九江人民法庭副庭长及审判员职务。
主办单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代表大会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8号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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