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4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伊拉木江·伊力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副区长;
容佰辉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副区长。
决定免去:
徐永强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副区长职务;
黄智斌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副区长职务。
任命:
郑 辉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九江人民法庭副庭长;
梁梓琦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郑 辉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叶 晟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胡增荣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爱文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主办单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代表大会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8号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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