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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刚性”治“任性”引领文明养犬
发布时间: 2020-04-13 10:04:09   来源:区人大

    “叼着烟、放着狗,哪里人多哪儿凑!”“它就那么冲我扑过来,把我吓了个半死!”2020年3月31日《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该条例的实施,给不文明养犬行为拉起法律警戒线,对不文明养犬顽疾进行刚性规范。

    目前,佛山犬只高达29.6万只,数量庞大,纠纷频发。2018年,佛山犬伤暴露总数超过96163起,比2015年的48309起翻了1倍,由不文明养犬行为引发的矛盾冲突频频引发社会关注。

    近年来市民养犬的人越来越多,犬的品种也越来越多样,高大凶猛的大型犬也屡见不鲜。诚然,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养狗可以培养孩子的爱心,可以排除老人的孤独感,可以保护家院的安全。但是不容忽视的是,不文明养犬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困扰由来已久,已成为当今社会治理的一道难题。管好宠物狗,不只是社会治理的“小事”,而是影响着社会公共安全的“大事”,体现社会治理体系的“密度”,反映着社会治理能力的“精度”。不文明养犬行为屡禁不止,说明依靠道德约束力还不够,法律就应该“挺身而出”,只有坚守刚性规则,才能促进文明养犬。

    以“刚性”治“任性”,用法律武器向不文明养犬行为亮剑。《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颁布施行,就是具体体现。该条例对犬只免疫和备案、养犬行为规范、犬只留检场所、犬只经营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给养犬人先打好“预防针”。只有城管、公安、农业农村等相关职能部门及社区(居委会)、小区物管依法履行监管法律职责,对不文明养犬行为敢于说“NO”,该条例才不会成为一种摆设。也只有严格贯彻落实了条例,才会一改因不文明养犬导致的“犬主人不服气、受害者有怨气、工作人员两头受气”的多输局面。

    有权利意识,也要有规则意识,这是文明社会的基本共识。表面上看,不文明养犬行为是人与狗的矛盾,背后却是人与人的矛盾。对不文明养犬者不能一味地“罚”,应堵疏并举、刚柔并济,既应对违规者依法惩处,又要对文明养犬者正向激励。如果养犬能享受诸如防疫、保险等便利服务,相信养犬者为其爱犬接受免疫和进行养犬备案的积极性会大大提高。实现文明养犬,在发挥条例刚性的“挤压效应”外,辅助于文明意识内心的不断唤醒,才能事半功倍。

    规范养犬管理是个细致活儿,立法、普法、执法、管理、服务和纠纷调处,一个都不能少,既考验决心、态度,更考验智慧、能力,试图毕其功于一役过于理想化,条例的颁布施行只是一个开始。

    (文/覃剑)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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