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20410111614326750033 | 发布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2012-03-16 | 文号: | 南府办〔2012〕61号 | |
名称: |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打击汽配制假售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2〕61号) | |||
主题词: | 经济管理 汽配△ 方案 通知 | 公报期号: | 第12期 |
南府办〔2012〕61号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打击汽配制假售假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打击汽配制假售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佛山市南海区打击汽配制假售假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省、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查核实我区汽配制假售假有关问题的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组织开展“三打两建”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全面开展打击汽配制假售假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打击和遏制汽配制假售假的不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维护汽配行业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区汽配产业良性发展。
(一)开展打击汽配制假售假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汽配生产、销售、组装、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督促汽配相关厂商、行业组织开展自律自查,依法诚信经营,规范市场秩序。
(二)把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与“三打两建”工作紧密结合,重点查处从事或涉及汽配行业的无证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重点排查和整治涉及汽配生产、销售、组装的出租屋和厂房。
(三)明确打击汽配制假售假的重点和着力点,以汽配制造或销售的专业市场、集散地、出租屋或厂房,以及汽车修理厂为重点整治区域,以汽配为重点查处产品,形成对汽配产品打假保知的威慑力。
(四)在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的同时,要建章立制,对假冒伪劣汽配商品强化追查制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窝点,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在突击检查和清理行动的同时做好宣传,密切关注和适时引导舆情动向。
二、组织机构
在区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领导小组中设立打击汽配制假售假专项整治小组,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区经济促进局(经贸、科技)、工商局、质监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区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各镇(街道)的分管领导组成。
三、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区经济促进局(科技)
负责统筹全区打击汽配制假售假专项整治工作,发挥知识产权协调职能,加强与各镇(街道)、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联系。
(二)区工商局
加强市场监管巡查,重点对从事或涉及汽配行业的超范围经营、无照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进行查处,对侵权和假冒伪劣的商品要强化追查制度,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管理者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
(三)区质监局
加大对汽配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严格生产企业资质,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和查处冒用、滥用、伪造厂名、厂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以及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制假窝点,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
(四)区经济促进局(经贸)
负责加强汽配行业及相关市场的管理和规范,与汽配行业组织建立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信息交流机制,开展相关行业、企业自律自查工作,提供汽配行业发展情况资料。
(五)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
协调汽修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承诺不使用假冒伪劣汽配产品,提供汽配制假售假线索,及时将线索反映给区相关部门;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审查汽车维修企业的经营行为,对使用假冒伪劣汽配产品的汽修企业实施降级或吊销经营资格措施。
(六)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主动对汽配造假问题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及时审查,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时立案侦查,严厉打击汽配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及时提交司法机关起诉。
(七)区委宣传部
密切关注和分析舆情动向,组织新闻发布、访谈报道,及时、准确报道专项整治的工作进展和成果;开展多种形式的打假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推动诚信体系建设。
(八)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打击汽配制假售假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落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排查和整治涉及汽配生产、销售、组装的出租屋和厂房,配合开展全区联合执法行动。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由区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打击汽配制假售假专项整治工作,结合“三打两建”工作部署,从2012年2月开始,各镇(街道)应相应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做好资料归档。为便于开展工作,各镇(街道)、各部门按要求填写《南海区打击汽配制假售假专项整治小组成员和联系员名单》(详见附件1),并报区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办公室(设在区经济促进局(科技))。
(二)注重密切配合,巩固长效机制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按要求填写《南海区打击汽配制假售假专项整治综合情况周报表》(详见附件2)及《南海区打击汽配制假售假专项整治执法情况周报表》(详见附件3),于每周二下午5点前将一周情况报区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办公室。
(三)做好监督检查,注重实际效果
各镇(街道)要切实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各部门积极主动配合,做到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打击惩处与预防教育相结合,提高专项整治效果。区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各镇(街道)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对成效突出的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建立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举报投诉激励机制,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对提供汽配造假线索的举报投诉人员予以保护和奖励,对违法违规行为快速进行侦查和打击。
各镇(街道)、各部门在进行专项整治的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在汽配集散地、专业市场、人流密集交通要道等场所等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可参考附件4),向群众、生产和销售企业、代加工企业宣传知识产权和识假辨假知识,保护和促进汽配产业的良性发展,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五)开展联合执法,打击造假行为
在各镇(街道)、各部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将不定期组织全区联合执法行动,具体行动将由区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专项经费支持
区财政安排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专项经费,由区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办公室统筹使用,用于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的会务、资料编印、宣传、奖励等费用支出;各镇(街道)财政应安排配套经费。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2月至3月)。各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思想动员和组织动员,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二)情况排查阶段(2012年3月至5月)。对汽配制造或销售的专业市场、集散地、出租屋或厂房,以及汽车修理厂等重点区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摸清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建立档案。
(三)打击整治阶段(2012年3月至11月)。各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要上下联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定期组织全区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查办一批案件,整治一批问题突出的企业,处理一批违法人员,确保取得明显效果和震慑作用。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2年12月)。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总结工作,积累经验,建立打击汽配制假售假的长效机制。制定检查验收和考核办法,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1.南海区打击汽配制假售假专项整治工作成员和联络员名单
2.南海区打击汽配制假售假专项整治综合情况周报表
3.南海区打击汽配制假售假专项整治执法情况周报表
4.打击汽配制假售假参考标语
附件1:
南海区打击汽配制假售假专项整治小组
成员和联络员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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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手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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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联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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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电话 |
手机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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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3月23日前报区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邱嘉俊,联系电话:86281064,邮箱:nhqpdjb@163.com)
附件2:
南海区打击汽配制假售假专项整治综合情况
周报表
报送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手机): 填报时间段: 月 日至 月 日
一、基本情况 | ||||||
专项整治小组成立时间 |
专项整治小组负责人 |
专项整治小组成立发文日期 |
专项整治小组成立发文文号 |
专项整治小组或办公室组织召开会议次数及时间 |
专项整治方案发文日期 |
专项整治方案发文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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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专项行动联合执法情况 | ||||||
参与单位 |
时间 |
出动人数 |
查处案件数 |
涉案金额(万元) |
移送司法案件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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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第一次填表请于3月23日前报送;之后仅填写每周情况,于每周二下午5点前报区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办公室。
2.所有相关文件、案件资料请另纸附后。
3.涉案货值计算方法: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附件3:
南海区打击汽配制假售假专项整治执法情况
周报表
报送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手机): 填报时间段: 月 日至 月 日
序号 |
重点 产品 |
所在 地区 |
市场或生产集中地名称 |
突出 问题 |
拟采取整治措施 |
整治拟开始及结束时间 |
本周期整治进展情况 |
本周期捣毁窝点(个) |
涉案 货值 (万元) |
责任单位及负责人 |
督办单位及负责人 |
是否列入大案要案 |
是否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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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第一次填表请于3月23日前报送(报送3月16日之前的执法情况汇总;之后仅填写每周情况,于每周二下午5点前报区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办公室。
2.重点产品是指汽配类产品的具体产品名称。
3.涉案货值计算方法: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附件4:
打击汽配制假售假参考标语
打击汽配造假行为,维护公平有序市场
提高识假辨假能力,抵制假冒伪劣商品
严查违法违规企业,营造诚实守法氛围
打击汽配制假售假,净化汽配市场环境
强势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违法企业
严厉打击汽配制假售假行为,大力营造公平有序汽配市场
主题词:经济管理 汽配△ 方案 通知
抄送:区有关领导。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2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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