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20510103108546380978 | 发布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2012-04-05 | 文号: | 南府办〔2012〕75号 | |
名称: |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肉品统一配送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2〕75号) | |||
主题词: | 商业 市场 方案 通知 | 公报期号: | 第13期 |
南府办〔2012〕75号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肉品
统一配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肉品统一配送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联系人:苏达锐,联系电话:86335766、13923209800)
佛山市南海区肉品统一配送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生猪(牛、羊)肉品质量安全监管,解决当前肉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的精神,我区决定全面实施定点屠宰企业(或委托符合条件的运输机构)统一配送方式,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保障我区生猪肉品的稳定供应、保证肉品的质量为目标,按照“政府搭台、市场化运作、政策配套扶持”的原则,通过我区定点屠宰方式和配送方式的调整改革,在2012年6月底前实现全区市场肉品统一配送。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全区肉品统一配送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佛山市南海区肉品统一配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晓佳(副区长)
副组长:彭健良(区委办、区府办副主任)
朱广祥(区工商局局长)
彭国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卢锡汉(区工商局)
陈镜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范耀洪(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朱细来(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警大队)
吴淑仪(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金勇刚(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陈九枚(区农林渔业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的处理、协调。陈镜明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启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9日—4月15日)
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询消费者、屠宰企业、市场开办方和肉品经营者对肉品配送的意见和建议。结合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肉品统一配送对食品安全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举办肉品统一配送启动仪式,正式启动推进肉品同一配送工作。组织区内肉联厂负责人参观里水和大沥肉联厂,学习借鉴肉品统一配送工作,并要求各肉联厂制定肉品统一配送工作实施方案。
(二)筹备准备阶段(4月15日—6月10日)
有关单位根据要求做好配送专用车辆的审批备案,并按照《佛山市南海区肉品冷链运输专用车设计标准》(详见附件1),完成配送车辆的外部统一标识的装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各肉联厂签订相关责任书,明确落实配送工作及职责。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管)牵头,加大打击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证照进行猪、牛、羊产品交易的肉贩力度。
(三)正式实施阶段(6月底前)
区内各肉联厂在6月底前对生猪(牛、羊)肉品全面实施统一冷链运输专用车配送。7月1日起,除经审核批准的冷链肉品专用运输车外,全区范围内不得使用其他车辆向各市场运送生猪(牛、羊)肉品。区有关部门加强对肉品配送专用车辆的监管,强化市场日常巡查。
四、工作职责
为保证生猪肉品市场供应模式顺利调整,各镇(街道)及有关职能部门应承担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的职责,形成多部门协调、各镇(街道)配合,确保我区生猪(牛、羊)肉品统一冷链配送的顺利实施。
(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原佛山市经贸局)加强协调沟通,按《关于申报使用肉品冷链运输专用车的通知》(佛经贸函〔2011〕805号)的要求,负责辖区内各定点肉联厂冷链肉品专用车的配备及申报审查工作。与各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定点屠宰企业分别签订《佛山市南海区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和《佛山市牲畜屠宰肉品质量安全工作屠宰企业责任书》,落实各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职责和管理措施。监督其严格落实检疫、检验、检测制度、专职(义务)监督员值班巡查(场)制度、病害牲畜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和完善牲畜及其产品进出场登记台账、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检测台账、牛肉水份抽样检测台账及规范填写病害牲畜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相关表格。并加大打击私宰的执法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肉品市场配送有关协调工作。
(二)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对冷链肉品配送专用车给予优惠政策,准予非经营性质配送专用服务车辆免办道路运输证。
(三)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警大队:给予政策的优惠,为冷链肉品配送专用车办理道路通行证,方便配送专用车不受时间、限行等措施限制,便于停放。
(四)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城管):严厉打击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证照进行猪、牛、羊产品交易的肉贩,保障猪、牛、羊定点屠宰,保障统一配送工作有序进行。
(五)区工商局:加强市场准入监管,要求市场开办者及肉品经营者严格执行市场生猪肉品统一配送的要求,非与我区定点屠宰企业签订肉品配送协议及使用未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肉品冷链运输专用车辆申报和审核通过的肉品运输车辆配送的生猪(牛、羊)肉品不得进入我区各类市场销售,并将实行肉品统一配送工作纳入市场升级改造的考核达标内容。强化市场日常巡查及开展市场肉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规范市场肉品经营行为,监督市场开办方履行“第一管理人”职责,执行不合格肉品退市制度,指导肉品经营户持照亮照经营,履行索证索票制度,做好台账登记。并对以下行为实施严厉处罚:1.肉品经营户销售来源不明肉品;2.肉品经营户未落实进货查验责任;3.肉品批发商未建立经营台账;4.经营户销售经合法检测机构检测出质量不合格的肉品;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法行为;6.因市场开办者履行职责不到位,使市场内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造成恶劣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将追究市场开办者及肉品经营者的相关法律责任。
(六)区农林渔业局(农业):严格落实定点屠宰厂检疫制度及病害牲畜无害化处理制度,严禁无免疫耳标、无检疫合格证明和使用假免疫耳标、假检疫合格证明或无效检疫合格证明的牲畜进入定点屠宰厂,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七)市公安局南海分局: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执法,对阻碍执法的违法人员及相关人员快速出击,以确保肉品市场统一配送工作有效开展,维护社会稳定。
(八)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加强价格检查和执法力度,防止借配送方式改革之机哄抬肉品价格。
(九)各镇(街道):按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参照区做法,相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本次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同时,加强与区有关职能部门、市场开办者及屠宰企业的沟通配合,确保肉品配送工作得到落实。
(十)市场开办者:1.检查猪、牛、羊肉品经营户的屠宰协议签订情况,要求协议明确配送细节及责任追究事项,组织肉品经营户开展有关重签、补签、续签等工作;2.把好肉品入市关及加强场内巡查,仅允许符合佛山市肉品运输车辆设计标准和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通过的配送专用车配送肉品进场,禁止经营户自带肉品及未经审核通过的运输车辆运肉进场;3.监督和协助肉品经营户开展进货查验工作,建立肉品经营台账,落实挂牌经营制度;4.发现场内有来源不明或其它渠道进场的肉品,及时督促经营户下架整改,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十一)屠宰企业:1.与肉品经营户(肉贩)签订屠宰协议书,协议书要明确配送细节和责任追究事项,对肉品市场统一配送达成共识;2.结合实际情况,配备肉品配送专用车辆,或委托符合条件的运输机构配送(被委托的机构不能为个人);3.严格落实检疫、检验、检测制度和病害牲畜及其肉品无害化处理制度,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肉品不得出厂,保障出厂肉品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镇(街道)及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和领导,确保肉品统一配送工作稳步推进。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各镇(街道)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齐抓共管、共同配合。
(三)做好预案,确保稳定。各镇(街道)及有关职能部门在肉品统一配送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在推进过程中,一旦出现肉品供应不足或停市、罢市等情况,能及时调配储备肉品和肉品销售人员进农贸市场,维持当地肉品的稳定供应。
附件:1. 佛山市南海区肉品冷链运输专用车设计标准
2. 佛山市南海区肉品冷链运输专用车申报程序
3. 佛山市肉品冷链运输专用车申报表
附件1:
佛山市南海区肉品冷链运输专用车设计标准
佛山市南海区肉品冷链运输专用车需在车厢两侧喷印“佛山市南海区肉品冷链运输专用车”字样及标志:
一、底色以白色为主,配以蓝色、深浅绿色构图。
二、字体为黑色加粗黑体,大小按照车辆车厢大小制定。
三、标志以“佛山”的拼音首字母“F”、“S”构图,色调为蓝绿色。
四、屠宰企业名称和联系电话印在车厢左下方,字体为宋体加粗,大小为“佛山市南海区肉品冷链运输专用车”的二分之一。
五、佛山市南海区肉品冷链运输专用车统一编号,一车一号,方便监管。
编号规则:FS+辖区代码+车辆编码。“FS”为佛山缩写代码;辖区代码为02南海区。车辆编码为“001”至“999”数字区间编码。
示例:FS02001
六、标志样图及效果样图
附件2:
佛山市南海区肉品运输专用车申报程序
一、申报对象
本区范围内牲畜定点(生猪、菜牛、活羊)屠宰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车辆要求为屠宰企业自有的冷链肉品专用运输车辆,车辆符合国家机动车的有关标准;
(二)车辆外体清洁卫生,无污斑、无破损、无锈蚀,车厢容易清洗,箱体密封严密,符合肉品运输有关卫生要求;
(三)运送猪、牛、羊牲畜胴体的厢体内必须设有轨道式吊挂设备,对胴体进行吊挂运输;
(四)车辆必须配有消毒设施,并设有消毒记录(每日一消毒)。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车辆行车证(正、副)本复印件;
(二)申报车辆照片(在车厢喷字前从45度角拍摄);
(三)申报车辆归属屠宰企业自有材料证明(购车发票或过户转让、企业声明或汽车资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佛山市肉品冷链运输专用车申请表;
(五)企业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审批流程
(一)屠宰企业申请人领取《佛山市肉品冷链运输专用车申请表》并按要求认真填报。
(二)屠宰企业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提交区牲畜屠宰管理部门,区牲畜屠宰管理部门审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齐全的予以受理,不齐全的通知其补齐材料。
(三)区牲畜屠宰管理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初审并填写初审意见,通过初审的材料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复审。
(四)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
(五)复审通过的企业,要严格按照“佛山市南海区肉品冷链运输专用车设计标准”进行喷绘,统一标识、统一形象、统一编号。
(六)申请人在喷印“佛山市南海区肉品冷链运输专用车”标志后,方可进行运输。
附件3:
佛山市肉品冷链运输专用车申报表
专用车编码:FS (由审核部门填写)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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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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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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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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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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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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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冷链车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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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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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牌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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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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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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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有效期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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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行驶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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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报 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区级牲畜屠宰行政管理部 门审查意见 |
审核人: 年 月 日 | ||||
市经贸局审查意见 |
审核人: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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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申报表一式三份,市经贸局、区级牲畜屠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各留一份。
意见栏必须签名并加盖公章。
主题词:商业 市场 方案 通知
抄送:区有关领导。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2年4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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