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20910111254186528545 | 发布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2012-08-23 | 文号: | 南府办〔2012〕171号 | |
名称: |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大清洁,乡村美”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2〕171号) | |||
主题词: | 城乡建设 市政 方案 通知 | 公报期号: | 第17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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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大清洁,乡村美”
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大清洁,乡村美”专项活动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佛山市南海区“大清洁,乡村美”
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大清洁,乡村美”农村清洁工程专项活动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2〕177号)和《印发全面推进我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办〔2012〕45号)的有关精神,切实抓好农村清洁工程、饮用水工程及污水处理工程,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城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为中心,以解决城乡卫生死角和农村环境卫生治理问题、解决农村在供水资源整合期间饮用水安全问题、解决内河涌的水环境污染问题为重点,开展全区农村环境清洁、饮用水净化及污水处理专项活动。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村民为主体、社会参与”的要求,以“大清洁,乡村美”为主题,结合健康村创建成果、村级水厂的供水情况和我区污水处理现状,选定专项活动示范点:
(一)2012年9月前,各镇(街道)组织所有村(居)开展一次专项清洁行动,选取1条村作为本镇(街道)的卫生保洁示范村,同时选取桂城街道、九江镇为南海区卫生保洁优秀镇(街道)示范点。
(二)选取罗村街道3间村级水厂(上柏村水厂、下柏村水厂、务庄村水厂)为全区提升村级水厂的水质检验设备和投加设备、稳定供水水质示范点,在2012年年底前进行提升改造。
(三)选取狮山软件园人工湿地、罗村上柏村小型污水处理装置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示范点。
三、活动内容
(一)召开动员大会
召开全区动员大会,部署落实工作任务。各镇(街道)要统一思想,全面参与和推动专项活动开展。
(二)开展专项活动
1.清理积存垃圾
(1)卫生保洁示范村
结合《南海区2012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各镇(街道)组织青少年志愿者深入卫生保洁示范村,清除路边、河边、池边和村庄公共区域积存的垃圾和卫生死角,整治“脏乱差”现象。
(2)非卫生保洁示范村
非卫生保洁示范村可视实际情况组织义工或发动广大干部职工、村民参与。区创建办对清洁工程专项活动给予指导与督查。
牵头单位: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
实施单位:各镇(街道)、村(居)
配合单位: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团委、创建办、爱卫办、义工联
完成时间:2012年9月
2.统筹规划村级垃圾收集站改造建设。
各镇(街道)摸清辖区村(居)生活垃圾收集站现状,并制定《村(居)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提升思路与工作计划》。
实施单位:各镇(街道)
配合单位:村(居)
完成时间:2012年7月
3.建立保洁机制。各镇(街道)明确农村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落实专责人员,村配备专门保洁人员,建立环卫作业制度;制定《村民卫生保洁公约》,卫生保洁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保证农村垃圾管理和收运常态化,推行大市政统一管理。
实施单位:各镇(街道)、村(居)
配合单位: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
完成时间:2012年9月
4.更新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
各镇(街道)要逐步淘汰性能老化、无密封性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改由密封性好并安装专门的污水收集装置的车辆进行收集运输,避免发生漏、滴、臭等现象。
实施单位:各镇(街道)
配合单位:村(居)
完成时间:2012年底
5.开展综合整治。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及卫生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推进道路硬化亮化和村庄美化等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实施单位:各镇(街道)、村(居)
配合单位: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
完成时间:2012年9月
6. 开展村级水厂水质净化工程。对水厂内的水质检验设备和投加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提升水厂供水的水质稳定性,确保村级水厂在全区供水资源整合过渡期间能持续安全供水。
实施单位: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罗村街道办事处、相关村级水厂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31日。
7. 抓好狮山软件园人工湿地以及罗村上柏村小型污水处理装置的运营管理工作。采用现场检查、采样化验等多种方式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出水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
实施单位:各有关镇(街道)
完成时间:2012年10月
(三)宣传活动
1.制订“大清洁,乡村美”专项活动宣传方案。
实施单位: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村(居)
完成时间:2012年9月
2.通过宣传片、宣传海报等形式,培养村(居)民珍惜环境、爱家爱村的自觉意识。
实施单位:各镇(街道)、村(居)
配合单位:区爱卫办
完成时间:2012年9月
(四)总结
各部门、各镇(街道)及时总结专项活动经验和成果,并形成文字材料报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
实施单位: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环保)、各镇(街道)、区团委、爱卫办
完成时间:2012年9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及区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多方筹集,保障经费。各镇(街道)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全力保障活动工作经费。
(三)专人负责,及时报送。
1.各镇(街道)要落实专人负责农村清洁工程专项活动,并于2012年8月8日前将卫生保洁示范村名单、活动负责人、实施计划报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
2.各镇(街道)要做好专项活动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照片资料等报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
附件:佛山市南海区“大清洁,乡村美”专项活动登记表
附件:
佛山市南海区“大清洁,乡村美”农村清洁工程专项活动登记表
镇(街道)名称:
序号 |
卫生保洁示范村名称 |
计划开展活动时间 |
镇(街道)活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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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城乡建设 市政 方案 通知
抄送:区有关领导。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2年8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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