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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130110093555920296053          发布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2-12-10          文号:   南府〔2012〕291号
  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南海会馆征集展示物品的通告(南府〔2012〕291号)
  主题词:             公报期号:   第21期 

 
南府〔2012〕291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南海会馆

征集展示物品的通告

 

南海会馆在各方关注和共同努力下,将于2013年在南海西樵锦湖片区动工兴建,建筑面积8万多平方米。南海会馆将建成全世界南海人的“文化殿堂、精神祠堂”。南海历史悠久,是著名的侨乡,为彰显南海人对世界所作的贡献,向世界展示南海人的风采,特在全世界范围内征集会馆展示物品。

一、征集范围

(一)历史文物

反映南海不同历史阶段的各种文物,包括各种石器、陶器、瓷器、玉器、金属制品、饰品、服装、武器、文具、生产工具、生活用品、石碑、牌匾、字画、书籍等。

(二)各种作品

南海人近现代和当代创作的著名作品,包括书法、绘画、摄影、动画、音乐、歌曲、著述、陶瓷、雕刻、工艺品等。

反映南海民俗风貌的民间艺术作品。

(三)各种成就展示载体

反映南海人在各个领域所取得的成就的物品,如著名南海侨领和南海杰出人物包括政治家、科学家、艺术家、文学家、思想家、企业家等的任职文件、获得奖项的相关资料、作品实物或者模型、手稿、信件、文献、录音、录像等。

反映南海在社会各个发展阶段所取得成果的物品,如体现解放、改革开放、股权改革、民营经济崛起、信息化建设、社会服务提升等各时期标志性的实物和图片文字影视资料等。

(四)各种活动资料

反映世界各地南海人开展和参与的重大活动以及在重大事件中发挥作用的相关资料,包括图片资料、文字资料、影视资料等。

(五)各种个人和组织收藏的物品

反映南海人和南海社团、学校、媒体等机构组织的发展演化、行业百态、民风民俗等历史文化的老旧物品和老照片。

(六)反映南海文化、南海精神的其它实物和资料。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

个人和团体将物品无偿赠予南海会馆,由南海会馆颁发证书给捐赠者。

(二)征购

经南海会馆与收藏者协商一致,有偿征购展示物品,由南海会馆颁发征购证书。

(三)借展

通过友好协商,个人和团体将其收藏的物品交由南海会馆进行阶段性或者长期展出,由南海会馆颁发借展证书。

个人和团体先将有关物品的图片发至区文体旅游局或者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的电子邮箱并留下联系方式,工作人员将会联系商定接收事宜。

三、联系方式

欢迎国内外热心人士向区文体旅游局或者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工作人员提供征集物品的有关线索。

(一)国内社会各界人士可联系区文体旅游局(文化旅游)

联系人:卢筱洪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四路2号             

邮编:528200

电话: 0757-86321215传真:0757-86235322

电子邮箱:wgj_wwk@nanhai.gov.cn

(二)港澳、海外乡亲可联系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外事侨务)

联系人:郑予龙、李俊强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一路3号

邮编:528200

电话: 86-757-86280820传真:86-757-86333151

电子邮箱:qwnhfoa@126.com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0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1日印发

 

             

千年古郡·幸福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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