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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130110095456643644465          发布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2-12-21          文号:   南府〔2012〕302号
  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2012年行政审批(管理)事项调整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南府〔2012〕302号)
  主题词:             公报期号:   第21期 


 
南府〔2012〕302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2012年行政审批(管理)事项调整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

现将《佛山市南海区2012年行政审批(管理)事项调整目录(第一批)》印发给你们。同时,为贯彻落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于取消实施的职能事项,各有关部门应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即予以取消,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实施,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对擅自设立或恢复已取消的审批事项的,要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对于整合优化的职能事项,必须按照有关要求,更新办事指南,优化审批方式,规范程序,简化环节,提高效率,并与区审改办做好衔接,在行政审批管理系统中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整。

三、对于转移的职能事项,要强化后续监管,明确责任分工,制订监管考核办法,做好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四、对于下放实施的职能事项,要切实放权到位,做好下放事权交接工作。对事权承接单位加强审批业务的技术指导、培训及后续监管,统一制订办事指南、审批业务标准和操作规范,提供必需的审批表格、法律文书、业务印章,安装相关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规范事权运行。

五、各镇(街道)要按照我区行政体制管理改革的要求,认真做好事权承接的各项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审批管理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反馈沟通。

六、本次公布实施的职能事项为第一阶段行政审批和对外日常管理事项的清理成果。各部门职能事项今后需进一步调整的,列入下一批次的事项调整目录中。

七、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理顺政府职能和清理审批事项工作的要求,组织实施事项调整工作,并于2013年1月底前向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办公室报送改革落实情况。

八、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将对区有关单位取消、下放、转移等调整职能和行政审批事项的执行情况,以及各镇(街道)承接上级职能和行政审批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

 

附件:佛山市南海区2012年行政审批(管理)事项调整

目录(第一批)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1日

(区体改办联系人:黄建邦,联系电话:86289133;  区审改办联系人:徐婉敏,联系电话:86297633。)

 

 

             



附件

佛山市南海区2012年行政审批(管理)事项调整目录(第一批)

精简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300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141项)

(一)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42项)

总序号

实施机关

子序号

事项名称

备     注

1

南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粤安监〔2012〕62号)第一条(二),取消区级权限。

 

南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区权限内项目

2

南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

危险品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粤安监〔2012〕62号)第一条(二),取消区级权限。

 

南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1

危险品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区权限内项目

3

南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粤安监〔2012〕62号)第一条(二),取消区级权限。

 

南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区权限内项目

4

南海区教育局

1

民办自考辅导机构设立、变更

目前自考辅导机构多由高校联合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基本上没有独立开办的辅导机构,设置审批无实际意义。

 

南海区教育局

1-1

民办自考辅导机构正式设立审批

 

南海区教育局

1-2

民办自学考试辅导机构变更审批

5

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1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和注销审核

取消后由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必要时可向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征求意见。

6

南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1

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清真食品核准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已基本实现行业自律,广东省伊斯兰教协会对清真食品的认证已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认可。

7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第66项,取消实施。

8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核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自2011年1月2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该事项的实施依据已废止,故取消实施。

9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

市级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林木砍伐审批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474号,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二条,该事项的实施依据已废止,故取消实施。

10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3

水务工程开工报告审批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中停止实施66项行政审批事项第33项,取消实施。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3-1

水利工程开工报告审批

11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1

木材经营许可证核发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中停止实施66项行政审批事项第54项,取消实施。

12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2

申领野外用火许可证

南海区基本实施封山育林,除了开放性公园范围,一般不允许上山活动,故取消实施。

13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3

申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初审)

南海区没有种子园和种苗基地,也没有自然保护区,故取消实施。

14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4

出县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证明核发

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第五十三条,该事项的实施依据已废止,故取消实施。

15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5

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证明核发

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第五十三条,该事项的实施依据已废止,故取消实施。

16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6

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工具消毒证明核发

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第五十三条,该事项的实施依据已废止,故取消实施。

17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7

核发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第11项,取消实施。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7-1

核发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18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

设立、变更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

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取消实施。

19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设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南海区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已经通达所有社区,故取消实施。

20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复印、打印单位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目前,复印、打印设备已较为普及,很多附带该项业务的经营户不再领取印刷证,且该类经营活动由于社会危害风险和技术含量较低,很少被纳入检查范围,故取消实施。

21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文化类社会团体登记前的审查

为减少审批环节,取消前置审查,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

22

南海区文体旅游局

1

开办武术学校审核

近5年未发生业务,取消后直接由教育部门审批,南海区文体旅游局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23

南海区文体旅游局

2

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

近5年未发生业务,为减少审批环节,取消后直接由教育部门核准。

24

南海区文体旅游局

3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前的审查

为减少审批环节,取消前置审查,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

25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专用场所建设许可

依据《港口建设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办理基建审批手续时已含该项内容,故取消实施。

26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

从事道路运输服务业经营许可(客、货运代理、配载、中转、货物包装、堆存、仓储,理货和运输信息、咨询服务、车辆收费存放以及交通行业岗位培训等)

根据佛山市交通局《转发省交通厅关于继续保留道路货物运输代理、配载、仓储许可项目的批复的通知》(佛交转〔2006〕162号)、交通部《关于公布交通部经国务院批准取消和调整以及依法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交体法发〔2004〕633号)附件4 ,取消其中对客运代理、中转以及交通行业岗位培训的行政审批。

27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3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需要在公路上行驶的许可

近几年未发生业务审批,故取消实施。

28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4

拟退役或关闭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核准

多年来实际发生的业务极少,故取消实施。

29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5

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的核准

多年来实际发生的业务极少,故取消实施。

30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6

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等可燃气体的批准

多年来实际发生的业务极少,故取消实施。

31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7

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根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2号)第十三条和第三十五条,取消实施。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7-1

新建、扩建、改建燃气工程项目审批

32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8

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批

大项保留实施。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8-1

燃气经营许可证变更

根据《关于新增燃气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佛审改办〔2011〕20号),区级无审批权。

33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

市场开办登记

根据《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2012年7月26日修订),取消市场登记证,转为企业登记注册。

34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

市场变更登记

根据《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2012年7月26日修订),取消市场登记证,转为企业登记注册。

35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3

市场注销登记

根据《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2012年7月26日修订),取消市场登记证,转为企业登记注册。

36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4

市场名称核准

根据《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2012年7月26日修订),取消市场登记证,转为企业登记注册。

37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5

户外广告申请登记

随着各种广告媒介的不断丰富和发展,依靠登记制度对户外广告监管的作用不断弱化,故取消实施。

38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6

户外广告变更登记

39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7

广告经营许可申请登记

自取消对企业的广告经营许可申请登记以来,南海区未有发生广告经营许可申请登记等方面的业务。该项审批主要服务对象是电视台、电台、报社等媒体单位的广告经营许可申请登记。目前南海辖区内的电台、电视台等单位均属佛山珠江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属下的分支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按照规定无需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

40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8

广告经营许可变更登记

41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9

广告经营许可注销登记

42

南海区气象局

1

新建重要气象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十、二十、二十一条,新建重要气象设施由省、市气象部门审批,未设定区级审批权,只是原则性管理要求,南海区气象局只负责事后监督和执法。

(二)整合优化的行政许可事项(96项)

总序号

实施机关

子序号

事项名称

备     注

1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1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事项“外商投资项目核准”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均属于核准类,故该2个事项整合,并更名为“投资项目核准”。

2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3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1

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

大项保留实施。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23号),该项更名为“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1-1

摩托车驾驶证的申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该2个子项整合到“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1-2

汽车驾驶证的申领

4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2

港、澳、台、外国人考领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证的申领包括:初次申领、增加准驾车型、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领。故该事项整合到“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2-1

申请摩托车驾驶证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2-2

申请汽车领驾驶证

5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3

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民证的核发

根据《广东省沿海船舶管理办法》,该两个事项整合优化,并更名为“船舶户口薄、船民证的核发”。

6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4

广东省内河船舶出入停泊申报簿、船民证、临时船民证的核发

7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5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根据《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典当管理办法》、《广东省印章刻制管理规定》,该3个事项整合优化,并更名为“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8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6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9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7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0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与职业介绍机构同属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三定方案和机构设置需要,该事项整合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设立、变更及业务范围审批”统一对外办理。

11

南海区公路局

1

铁轮车、履带车行使国、省道及省管高速公路审批

“特种车辆和超限车辆行驶省养公路许可”已经包含该事项的内容,无需重复设置。

12

南海区公路局

2

省道两侧的非公路标志审批

“省养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及设置广告标牌等构筑物许可”已经包含该事项的内容,无需重复设置。

13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1

各项建设工程征用、占用林地审核

根据《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二、三、四条,该2个事项整合优化,并更名为“占用征用林地审核”。

14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2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15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

文化经营场所地址、法人代表变更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该事项整合到“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审核”。

16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

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章的有关规定,该2个事项整合优化,并更名为“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17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18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

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该6个事项整合优化,并更名为“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19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

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变更登记核准

20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3

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注销登记

21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4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2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5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变更登记

23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6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注销登记

24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7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该7个事项整合优化,并更名为“公司登记”。

25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8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 

26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9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 

27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0

公司撤销变更登记

28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1

分公司设立登记      

29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2

分公司变更登记      

30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3

分公司注销登记      

31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4

非公司企业法人(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该6个事项整合优化,并更名为“企业法人登记”。

32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5

非公司企业法人(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    

33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6

非公司企业法人(不含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34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7

经营单位营业登记

35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8

经营单位变更登记

36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9

经营单位注销登记

37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该6个事项整合优化,并更名为“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38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1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 

39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2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 

40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3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41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4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42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5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43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6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该6个事项整合优化,并更名为“合伙企业登记”。

44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7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45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8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46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9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47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30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48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31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49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32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

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该3个事项整合优化,并更名为“企业集团登记”。

50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33

企业集团变更登记

51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34

企业集团注销登记

52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35

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十条,该6个事项整合优化,并更名为“外资企业登记”。

53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36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 

54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37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55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38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56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39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57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40

外资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58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41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根据《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二条,该6个事项整合优化,并更名为“外资投资合伙企业登记”。

59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42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60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43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61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44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62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45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63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46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64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47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登记注册

根据《关于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该3个事项整合优化,并更名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

65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48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变更登记

66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49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注销登记

67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50

外国(地区)企业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核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第二条,该3个事项整合优化,并更名为“外国(地区)企业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登记”。

68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51

外国(地区)企业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延期、变更登记

69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52

外国(地区)企业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登记

70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53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该6个事项整合优化,并更名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

71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54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

72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55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73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56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74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57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75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58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76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59

个体工商户(内地居民)设立登记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该12个事项整合优化,并更名为“个体工商户登记”。

77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60

个体工商户(内地居民)变更登记      

78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61

个体工商户(内地居民)注销登记      

79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62

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设立登记   

80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63

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变更登记   

81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64

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注销登记   

82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65

个体工商户(台湾居民)设立登记

83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66

个体工商户(台湾居民)变更登记

84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67

个体工商户(台湾居民)注销登记

85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68

个体工商户(台湾农民)设立登记

86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69

个体工商户(台湾农民)变更登记

87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70

个体工商户(台湾农民)注销登记

88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71

食品流通许可

根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该3个事项整合优化,并更名为“食品流通许可”。

89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72

食品流通变更许可

90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73

食品流通注销许可

91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取消子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职业病危害轻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危害一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危害严重)”,大项保留实施。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职业病危害轻微)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危害一般)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危害严重)

92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2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缴销

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该2个事项整合优化,并更名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更和缴销”。

93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3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更事项

94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4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许可事项变更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该3个大项8个子项进行整合,整合后大项更名为“《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换发、补发、注销”。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4-1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变更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4-2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注册地址变更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4-3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仓库地址变更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4-4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经营范围变更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4-5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质量负责人变更

95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5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换发

96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6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登记事项变更、补发、注销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6-1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登记事项变更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6-2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登记事项补发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6-3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登记事项注销

(三)调整职能类别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

总序号

实施机关

子序号

事项名称

备     注

1

南海区委组织部

1

事业单位登记核准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四)转移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

总序号

实施机关

子序号

事项名称

备     注

1

南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1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转移到南海区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承担。

2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

申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初审(零售)

转移给南海区医药行业协会承担。

二、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其它审批)事项(40项)

(一)取消的其他审批事项(17项)

总序号

实施机关

子序号

事项名称

备     注

1

南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1

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中停止实施66项行政审批事项第61项,取消实施。

 

南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1-1

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接受境外捐赠审批—50万元人民币以下

 

南海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1-2

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接受境外捐赠审批—50-100万元人民币

2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1

重要的公用性服务价格与收费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第134项,取消实施。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1-1

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具体标准

3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

重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第137项,取消实施。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1

机动车强制保养及服务价格

4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

落实政策发还、退还房屋产权审批

取消后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程序办理。

5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批

南海区的经济适用房只租不售,广东省住建厅于2012年3月已经宣布停建经济适用房,故取消实施。

6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1

外商投资造林企业审批

近10年南海区未发生该项业务,故取消实施。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1-1

外商投资造林企业审批-区权限内项目

7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2

广东省松树采脂资格许可证核发

近10年南海区未发生该项业务,故取消实施。

8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3

农业建设项目和其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的农业环境保护方案审核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仅对涉农部分的保护方案进行审核,其他建设项目仍由环保部门审核,为有效整合职能,取消实施,由环保部门统一管理,必要时可向南海区农林渔业局征求意见。

9

南海区文体旅游局

1

新建、扩建、改建城市体育设施建设及其规范标准审核

近5年未发生业务,且各类体育设施可由建设单位按照标准体育设施要求建设,无需设置审批。

10

南海区文体旅游局

2

国家二级裁判员

取得三级裁判员证书的体育工作者如担任过适当的比赛裁判工作,满两年即可申请二级裁判员证书,属正常晋级,无需设置审批。

11

南海区文体旅游局

3

国家二级运动员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竞字〔2009〕92号文,南海区文体旅游局对二级运动员无审批权。

12

南海区文体旅游局

4

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此项审批是由市体育部门下发培训任务,经南海区文体旅游局组织举办业务培训班后,由市体育部门审批、发证,南海区文体旅游局无审批权限。

13

南海区文体旅游局

5

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此项审批是由市体育部门下发培训任务,经南海区文体旅游局组织举办业务培训班后,由市体育部门审批和发放等级证书。

14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1

注册开业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新办出口企业实行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审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24号),取消实施。

15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2

特殊原因逾期申报退税的审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24号),取消实施。

16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3

新成立的内外销销售额之和超过500万元(含)人民币的生产企业实行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审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24号),取消实施。

17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4

领购使用收购发票资格认定

根据《关于加强我省农业产品收购业务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发〔2003〕22号),除农业产品收购业务的领购使用收购发票资格审批仍保留外,其余收购发票领购资格认定审批取消。

(二)整合优化的其他审批事项(11项)

总序号

实施机关

子序号

事项名称

备     注

1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1

核定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对社保业务重新进行了分类,并将职能类别从“其他审批事项”调整为“对外日常管理事项”。

2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

核定失业保险待遇

3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3

核准转院治疗

4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4

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5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5

直接到非定点医院住院待遇资格核准

6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6

医疗费用报销待遇资格核准

7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7

异地就医人员待遇资格核准

8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8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资格核准

9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1

加油站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粤府〔2005〕120号),该2个事项整合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10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

加油站改造为加油加气站

11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

育龄夫妻绝育后申请施行输精(卵)管复通术审批

大项保留实施。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1

符合政策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前的除环审批

由于缺乏“除环审批”的相关依据,取消实施。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2

输精(卵)管吻合术

整合到大项“育龄夫妻绝育后申请施行输精(卵)管复通术审批”。

(三)调整职能类别的其他审批事项(6项)

总序号

实施机关

子序号

事项名称

备     注

1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1

申领临时救济

调整为行政给付。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1-1

申请临时救济-区局权限内项目

2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2

申请自然灾害救济

调整为行政给付。

3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3

享受定期抚恤、定期定量补助、优待金待遇

调整为行政给付。

4

南海区财政局

1

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核准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5

南海区委组织部

1

公务员管理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南海区委组织部

1-1

公务员调任、转任审批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南海区委组织部

1-1-1

公务员调任审批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南海区委组织部

1-1-2

公务员转任审批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南海区委组织部

1-2

公务员辞职、辞退备案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6

南海区国家保密局

1

不宜招标的政府涉密采购项目的认定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四)直接放权的其他审批事项(2项)

总序号

实施机关

子序号

事项名称

备     注

1

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1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直接放权到各镇(街道)实施。

2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

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直接放权到各镇(街道)实施。

(五)转移的其他审批事项(4项)

总序号

实施机关

子序号

事项名称

备     注

1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1

华侨(港澳台同胞)遗体、骸骨、骨灰运出或运回我市安葬

转移给南海区殡葬协会承担。

2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2

将遗体运回户籍所在地

转移给南海区殡葬协会承担。

3

南海区文体旅游局

1

国家三级裁判员

转移给南海区体育总会承担。

4

南海区文体旅游局

2

国家三级运动员

转移给南海区体育总会及各单项体育协会承担。

三、对外日常管理事项(119项)

(一)取消的对外日常管理事项(30项)

总序号

实施机关

子序号

事项名称

备     注

1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1

依法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价格和收费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1-2

出租车挂靠综合服务费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第138项,取消实施。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1-3

未实行竞价的上网电价、销售电价

根据《印发佛山市第四轮行政审批(管理)事项调整目录的通知》(佛府〔2010〕100号),不属于区级管理事权。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1-4

医疗服务价格

根据《印发佛山市第四轮行政审批(管理)事项调整目录的通知》(佛府〔2010〕100号),不属于区级管理事权。

2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

统计资料公布备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第131项,取消实施。

3

南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粤安监〔2012〕62号)第一条(二),取消区级权限。

 

南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 -区权限内项目

4

南海区教育局

1

贫困家庭中小学生学杂费减免

根据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佛府办〔2009〕224号)第一、二点的规定,所有中小学生学杂费全部减免,审批无实际意义,故取消实施。

5

南海区教育局

2

聘请代课教师

南海区目前已经不再聘请代课教师,故取消实施。

6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1

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机动车登记规定》,该项事项内容与公安交通管理并无直接关系,其反映的是质押权人和机动车所有人之间的质押关系,公安机关无义务为质押权人管理质押物品,故取消实施。

7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劳动合同审查及劳动合同鉴证

原《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劳力字〔1992〕54号)已废止,且《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合同是否经过鉴证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故取消实施。

8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农村劳动力职业介绍补贴和跟踪服务补贴

大项调整为行政给付。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1

本区农村劳动力跟踪服务补贴

取消子项“本区农村劳动力跟踪服务补贴”。

9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统战部

1

台湾居民来大陆后申办因私普通护照

该事项属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发护照的前置审批环节,办件量极少。为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前置审批,取消实施。

10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

房屋拆迁员资格核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自2011年1月2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该事项的实施依据已废止,故取消实施。

11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行业管理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1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管理-施工图审查备案(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市内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项目)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4号)第三条,该事项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燃气、环境卫生、风景园林工程)勘察文件审查备案”属同一事项,故取消实施。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管理-施工图审查备案(经登记认可的跨市委托单项审查项目)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建技〔2007〕50号)第二点,不属于区级管理事权。

12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3

建设单位保证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拆除工程)

本事项与“房屋建筑工程拆除施工备案”的业务内容重复,故取消实施。

13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4

直管公房租赁

直管公房一直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没有此类公有资产的管理权限,故取消实施。

14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5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备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自2011年1月2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该事项的实施依据已废止,故取消实施。

15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1

动物检疫员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动物防疫检疫行为由官方兽医负责实施,官方兽医取代了动物检疫员,故取消实施。

16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

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

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取消实施。

17

南海区文体旅游局

1

体育类社团登记前的审查

为减少审批环节,取消前置审查,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

18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

公路建设工程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核查备案

招标为招标人自主行为,且有招标文件范本和各种评标办法管理规定约束,故取消实施。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1

公路建设工程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核查备案—区实施的地方公路项目

19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

公路建设工程资格预审结果和招标结果备案

资格预审结果和招标结果均以专家评标结论为准,中标人确定后再报送区招标办备案,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仅对评标报告材料的存档备查,供日后投诉或复查使用,故取消实施。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1

公路建设工程资格预审结果和招标结果备案—区实施的地方公路项目

20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3

公路建设工程交工验收备案

根据实际工作,为方便群众办事,与“公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整合实施,取消该事项。

21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4

港口建设工程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核查备案

招标为招标人自主行为,且有招标文件范本和各种评标办法管理规定约束,故取消实施。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4-1

港口建设工程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核查备案—区发改部门审批的项目

22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5

港口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结果和招标结果备案

资格预审结果和招标结果均以专家评标结论为准,中标人确定后再报送区招标办备案,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仅对评标报告材料的存档备查,供日后投诉或复查使用,故取消实施。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5-1

港口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结果和招标结果备案—区发改部门审批的项目

23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6

建设项目环保立项意见

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故取消实施。

24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

个体工商户(非港澳居民)停业(复业)备案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该事项的实施依据已废止,故取消实施。

25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

个体工商户(台湾农民)停业(复业)备案

26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3

个体工商户(台湾居民)停业(复业)备案

27

南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1

产品标识备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第155项,取消实施。

28

南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

新产品标准化审查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第152项,取消实施。

29

南海区气象局

1

气象预报节目播发时间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四条,未对该项设定行政审批,只是原则性管理要求,故取消实施,改为事后监督和执法。

30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

建设项目立项规划选址阶段卫生意见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府〔2010〕67号),取消实施。

(二)整合优化的对外日常管理事项(25项)

总序号

实施机关

子序号

事项名称

备     注

1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1

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包括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和临时号码。故该事项整合到“机动车登记”。

2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2

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包括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和临时号码。故该事项整合到“机动车登记”。

3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3

办理申领和补领机动车牌证及登记事项更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包括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和临时号码。故该事项整合到“机动车登记”。

4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4

机动车驾驶证换证、补证和注销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对机动车驾驶证事项的划分,将该事项整合到“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4-1

机动车驾驶证换证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4-2

机动车驾驶证补证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4-3

机动车驾驶证注销

5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5

办理机动车驾驶人满分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将该事项更名为“机动车驾驶证记分和审验”,并整合到“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6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6

核发、委托核发、补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对机动车登记事项的划分,将该事项整合到“机动车登记"。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6-1

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6-2

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6-3

补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7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

白蚁防治专职技术人员备案

由于办理白蚁防治单位备案事项时,已同时对白蚁防治专职人员进行了备案,故该事项取消实施,整合到“白蚁防治单位备案。

8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

出具交易意见书

与房地产档案利用业务相连,整合到“房地产档案管理利用”。

9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3

出具《住房权属登记情况证明》

10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

货运车辆报失、报废

根据《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六章规定,该3个事项整合优化,并更名为“货运车辆报失报停、报废、退出营运”。

11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

货运车辆报停

12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3

货运车辆退出营运

13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4

道路运输业户经营许可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有关规定,该2个事项进行整合,并更名为“道路运输业户经营许可变更、终止经营”。

14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5

道路运输业户终止经营

15

南海区档案局

1

村民委员会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考评、审批、发证

根据《广东省村民委员会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试行办法》第四、五、八条,该2个事项进行整合,并更名为“村民委员会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二级考评、审批、发证”。

16

南海区档案局

2

村民委员会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二级考评、审批、发证

17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该4个事项整合优化,并更名为“股权出质登记”。

18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

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19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3

股权出质注销登记

20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4

股权出质撤销登记

21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5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该2个事项整合优化,并更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备案”。

22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6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备案

23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7

动产抵押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该3个事项整合优化,并更名为“动产抵押登记”。

24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8

动产抵押变更登记

25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9

动产抵押注销登记

(三)调整职能类别的对外日常管理事项(51项)

总序号

实施机关

子序号

事项名称

备     注

1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1

优抚对象临时生活困难补助

调整为行政给付。

2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2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调整为行政给付。

3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3

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补助金

调整为行政给付。

4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4

高龄老人津贴

调整为行政给付。

5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5

现役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调整为行政给付。

6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6

医疗救助

调整为行政给付。

7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7

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调整为行政给付。

8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8

华侨捐赠公益事业项目确认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9

南海区财政局

1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审批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10

南海区财政局

2

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审批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11

南海区财政局

3

政府集中采购非公开招标方式审批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12

南海区财政局

4

“非税收入”退库、退款审核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13

南海区委组织部

1

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准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14

南海区委组织部

2

公务员职位分类核准、备案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15

南海区委组织部

3

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核准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16

南海区委组织部

4

机关事业单位科(股)级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和技术岗位职数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南海区委组织部

4-1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和工人技术岗位职数核准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17

南海区委组织部

5

机关工作人员晋升科(股)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核准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18

南海区委组织部

6

干部、高级专家退休管理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南海区委组织部

6-1

干部提前退休核准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南海区委组织部

6-2

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19

南海区委组织部

7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龄计算核准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20

南海区委组织部

8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国管理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南海区委组织部

8-1

因公出国政审核准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南海区委组织部

8-2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定居离职待遇核准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21

南海区委组织部

9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贴核准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22

南海区委组织部

10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23

南海区委组织部

11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抚恤金、丧葬费和遗属困难补助审核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24

南海区委组织部

12

机关和财政核拨、核补的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及专项计划审核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25

南海区委组织部

13

在职人员公派学习培训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26

南海区委组织部

14

随军家属一次性安置补贴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27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申领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审核

调整为行政给付。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

申领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核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

申领再就业岗位补贴审核

28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申领失业人员职业介绍补贴、培训补贴审核

调整为行政给付。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1

申领失业人员职业介绍补贴审核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

申领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审核

29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申领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鉴定补贴审核

调整为行政给付。

30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各类技能培训补贴

调整为行政给付。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1

本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2

外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3

农村贫困人员在培训期间的生活补贴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4

本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培训补贴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5

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

31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

招用劳动力补贴

调整为行政给付。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1

招用本省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一次性社保补贴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2

招用本省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一次性岗位补贴

32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

农村劳动力职业介绍补贴和跟踪服务补贴

调整为行政给付。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1

本省农村劳动力职业介绍补贴

33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

接收安置奖励

调整为行政给付。

34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就业难人员补贴

调整为行政给付。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1

招用城镇就业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2

城镇就业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3

招用城镇就业难人员岗位补贴

35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对象资格确认

调整为行政给付。

36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2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资格确认

调整为行政给付。

37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3

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申请

调整为行政给付。

38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4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申请

调整为行政给付。

39

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1

国有资产产权(占有、变动、注销)登记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1-1

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1-2

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1-3

国有资产产权注销登记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40

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41

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3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42

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4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及其子公司国有产权的转让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43

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5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44

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6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核准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45

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7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审批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46

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8

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审批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47

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9

企业资产损失核销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48

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10

国有集体资产处置无偿划拨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49

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11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审查备案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50

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12

国有企业财务审计备案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51

南海区档案局

1

区级机关及其下属单位档案目标管理省二级考评、审批、发证

调整为内部日常管理事项。

(四)直接放权的对外日常管理事项(12项)

总序号

实施机关

子序号

事项名称

备     注

1

南海区财政局

1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财政登记

直接放权到各镇(街道)实施。

 

南海区财政局

1-1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财政登记-开办

直接放权到各镇(街道)实施。

 

南海区财政局

1-2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财政登记-变更

直接放权到各镇(街道)实施。

 

南海区财政局

1-3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财政登记-注销

直接放权到各镇(街道)实施。

2

南海区财政局

2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直接放权到各镇(街道)实施。

3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

私人住宅建设规划审核(宅基地)

直接放权到各镇(街道)实施。

4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

集体土地个人自建房规划验收

直接放权到各镇(街道)实施。

5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3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及有关资料备案

直接放权到各镇(街道)实施。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3-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及有关资料备案(镇属工程)

直接放权到各镇(街道)实施。

6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4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直接放权到各镇(街道)实施。

7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5

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

直接放权到各镇(街道)实施。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5-1

业主委员会备案

直接放权到各镇(街道)实施。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5-2

业主委员会变更备案

直接放权到各镇(街道)实施。

8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6

房屋白蚁防治合同备案

直接放权到各镇(街道)实施。

9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1

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登记

直接放权到各镇(街道)实施。

10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

农村独生子女和纯二女结扎户女孩申请中考照顾录取审核

直接放权到各镇(街道)实施。

11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

燃气经营管理备案事项

直接放权到各镇(街道)实施。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1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备案

直接放权到各镇(街道)实施。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2

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直接放权到各镇(街道)实施。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3

燃气经营企业的燃气设施安全评估报告备案

直接放权到各镇(街道)实施。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4

管道燃气企业中止用户供气备案

直接放权到各镇(街道)实施。

12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

拆除城市公用照明设施审核

直接放权到各镇(街道)实施。

(五)转移的对外日常管理事项(1项)

总序号

实施机关

子序号

事项名称

备     注

1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

关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和增加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经营项目备案

转移给南海区有害生物防制行业协会承担。

 



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55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93项)

(一)委托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58项)

总序号

实施机关

子序号

事项名称

承接机关

备     注

1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1

投资项目核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1-1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1-1-1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区权限内项目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总投资15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委托各镇(街道)核准。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1-2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1-2-1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区权限内项目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除区属以上企业投资、跨镇、能源、港口码头、区干线公路网(含桥梁)项目以外,其他区权限内投资项目委托各镇(街道)核准。

2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

基建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和招标方案的核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由区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由区局核准;由镇(街道)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委托各镇(街道)核准。
2.区属单位投资项目(含区财政投资占主导的项目)、商品房项目、加油站项目的招标方案由区局核准;镇(街道)投资及镇(街道)投资为主的项目的招标方案委托各镇(街道)核准。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1

公开招标投标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2

邀请招标投标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3

直接发包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4

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方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3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3-1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区权限内项目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和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非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加油站项目、加油站改造为加油加气站除外)委托各镇(街道)备案。

4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4

粮食收购资格审核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1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区级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由区级保留实施,镇(街道)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委托各镇(街道)社会工作局管理。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1-1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1-2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1-3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2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2-1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2-2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2-3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

南海区财政局

1

代理记账许可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财政局

1-1

代理记账许可----加具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财政局

1-2

代理记账许可----领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财政局

1-3

代理记账许可----变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财政局

1-4

代理记账许可----报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财政局

1-5

代理记账许可----注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

南海区财政局

2

会计从业资格核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

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和村民住宅用地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1

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2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宅基地)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3

省管权限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除市属企业或市政府所管辖的土地使用权外。

12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4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不含城市地铁及轨道交通、城市道路桥梁项目)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房建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下资质承包工程;2.市政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下资质承包工程;3.机电安装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下资质承包工程;4.建筑装修装饰承包二级以下资质承包工程。

13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5

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5-1

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区权限内项目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4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6

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审核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6-1

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审查—区权限内项目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委托各镇(街道)管理,但不包括樵桑联围、佛山大堤、北江大堤、两涌堤围的工程,中型水利工程,小(一)型及以上水库工程。

15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7

水利基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7-1

水利基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区权限内项目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委托各镇(街道)管理,但不包括樵桑联围、佛山大堤、北江大堤、两涌堤围的工程,中型水利工程,小(一)型及以上水库工程。

16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8

工程破堤(坝)核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8-1

工程破堤(坝)核准(区权限内)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7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9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9-1

地方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8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0

取水许可证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日取地表水5万立方米以下及日取地下水单井2千立方米以下、单位井群1万立方米以下的取水许可委托各镇(街道)管理。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0-1

取水许可证审批—区权限内项目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除区直管水利工程取水、跨镇(街道)行政区域取水。

19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1

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核发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2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1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3

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发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的审批委托各镇(街道)农林渔业局管理。

22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4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3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5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4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

酒类零售许可证核发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5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营业性演出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6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非宗教内容的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中央驻粤、省属单位除外)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7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出版物零售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区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8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设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经营单位或个人从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业务事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9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核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1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发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0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

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审核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立项申请核准,委托各镇(街道)负责发证。

31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的登记、变更和注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2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9

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00平方米以下的非连锁经营餐饮场所及1000人以下集体食堂。

33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

政策内怀孕非医学需要无紧急情况的终止妊娠手术证明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4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2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5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3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6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4

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许可证(零售)核准和换发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4-1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筹建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7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5

申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5-1

申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零售)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8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6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换发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零售企业部分。

39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7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补发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0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8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更和缴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零售企业部分。

41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9

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00平方米及以下的公共场所。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9-1

新、改、扩建公共场所建设项目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9-2

新、改、扩建公共场所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9-3

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9-4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9-5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变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9-6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注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2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0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换发、补发、注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0-1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许可事项变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0-1-1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变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0-1-2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仓库地址变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0-1-3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经营范围变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0-1-4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质量负责人变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0-2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登记事项变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0-3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补发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0-4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注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3

南海区文体旅游局

1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4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报告书申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报告表申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登记表申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5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6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3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的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7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4

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8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5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9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6

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连续施工作业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0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7

在城市市内建筑施工使用蒸汽炉机、锤击桩机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1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8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占用城市绿地审批(1500至7000平方米)受市住建部门委托管理;占用城市绿地100至1500平方米委托各镇(街道)实施。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8-1

临时占用城市公共绿地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8-2

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占用城市绿地100至1500平方米)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8-3

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2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9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3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0

核发建筑垃圾排放证、准运证、消纳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4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1

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1-1

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1-2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5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2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供水设施的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6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3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7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4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包括经过城市桥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8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5

搬动、拆除、封闭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核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服务前移的行政许可事项(12项)

总序号

实施机关

子序号

事项名称

承接机关

备     注

1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1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内)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1-1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主要林木良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2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2-1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主要林木良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2-2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其他种子)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3

渔业船舶检验证、登记证、所有权证书核发(区权限内)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4

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内)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5

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权限内)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6

乙种“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核发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

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1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延期和终止(包括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终止,技术进口合同、承包经营合同,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服务前移各镇(街道)管理;限制类及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服务前移各镇(街道)受理。

 

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1-1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服务前移各镇(街道)管理;限制类及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服务前移各镇(街道)受理。

 

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1-2

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服务前移各镇(街道)管理;限制类及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服务前移各镇(街道)受理。

 

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1-3

外商投资企业调低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服务前移各镇(街道)管理;限制类及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服务前移各镇(街道)受理。

 

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1-4

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变更和股权转让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服务前移各镇(街道)管理;限制类及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服务前移各镇(街道)受理。

 

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1-5

外商投资企业质押股权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服务前移各镇(街道)管理;限制类及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服务前移各镇(街道)受理。

 

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1-6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服务前移各镇(街道)管理;限制类及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服务前移各镇(街道)受理。

 

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1-7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法定地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服务前移各镇(街道)管理;限制类及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服务前移各镇(街道)受理。

 

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1-8

外商投资企业延长经营期限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服务前移各镇(街道)管理;限制类及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服务前移各镇(街道)受理。

 

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1-9

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服务前移各镇(街道)管理;限制类及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服务前移各镇(街道)受理。

 

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1-10

外商投资企业修改合同章程其他内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服务前移各镇(街道)管理;限制类及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服务前移各镇(街道)受理。

8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

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

燃气设施改动许可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1

改动燃气接收站、储存站、储配站、充装站、燃气汽车加气站、燃气管道等设施许可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2

撤销瓶装燃气供应站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1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初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2

南海区气象局

1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区气象局派驻人员到各镇(街道)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公室办理相关业务

 

南海区气象局

1-1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

区气象局派驻人员到各镇(街道)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公室办理相关业务

(三)调整内部管理权限的行政许可事项(23项)

总序号

实施机关

子序号

事项名称

承接机关

备     注

1

南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2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各镇(街道)派出所

 

3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2

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民证的核发

各镇(街道)派出所

 

4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3

保安服务组织、内部保安组织设立

各镇(街道)派出所

保安服务组织的设立由治安大队代收材料,送佛山市公安局审批;内部保安组织的设立由各基层派出所审批。

5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4

户口迁移

各镇(街道)派出所

该项分“市内迁移”、“市外迁移”两个子项,市内迁移由镇(街道)派出所办理,市外则受理后报分局审批。

6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举办人力资源交流会审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7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筹设、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1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筹设审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正式设立审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3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分立审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4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合并审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5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变更审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6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终止审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8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设立、变更及业务范围审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1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设立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2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变更审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9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许可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10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11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3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3-1

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外商投资除外)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3-2

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外商投资除外)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3-3

一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外商投资除外)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3-4

二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外商投资除外)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12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4

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经营的客船、危险品船、港澳线货船运力增减许可

各港航管理所

 

13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5

张挂、张贴宣传品、标语牌等悬挂物审批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5-1

简单的户外悬挂物审批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5-2

在主干道和主要道路户外悬挂物审批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14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6

临时占用道路、公共用地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6-1

临时占用道路及公共用地100平方米以下或占用时间不超过10日审批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6-2

临时占用道路及公共用地100平方米以上或占用时间超过10日审批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15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1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1-1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除废旧金属回收业、娱乐服务业(狮山分局除外)外,由各基层分局办理。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1-2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变更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1-3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注销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2-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除废旧金属回收业、娱乐服务业(狮山分局除外)、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有限公司及冠市名称企业外,由各基层分局办理。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2-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变更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2-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注销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16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

公司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1

有限责任公司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内资有限公司,由各基层分局受理。但经营范围涉及娱乐服务业、废旧金属回收业(狮山分局除外),以及上级部门负责登记注册的除外。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1-1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1-2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1-3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2

分公司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除经营范围涉及娱乐服务业、废旧金属回收业(狮山分局除外)、冠市名及上级部门负责登记注册的分公司外,其它内资分公司由基层分局受理。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2-1

分公司设立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2-2

分公司变更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2-3

分公司注销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17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3

企业法人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3-1

非公司企业法人(不含外商投资企业)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除经营范围涉及娱乐服务业、废旧金属回收业、转制企业(狮山分局除外)及上级部门负责登记注册外,其它非公司企业法人由基层分局受理。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3-1-1

非公司企业法人(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3-1-2

非公司企业法人(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3-1-3

非公司企业法人(不含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3-2

经营单位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除经营范围涉及娱乐服务业、废旧金属回收业、转制企业(狮山分局除外)及上级部门负责登记注册外,其它经营单位由基层分局受理。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3-2-1

经营单位营业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3-2-2

经营单位变更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3-2-3

经营单位注销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18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4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4-1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除经营范围涉及娱乐服务业、废旧金属回收业(狮山分局除外)外的个人独资企业由各基层分局办理。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4-1-1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4-1-2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4-1-3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4-2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除经营范围涉及娱乐服务业、废旧金属回收业(狮山分局除外)外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各基层分局办理。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4-2-1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4-2-2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4-2-3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19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5

合伙企业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5-1

合伙企业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除经营范围涉及娱乐服务业、废旧金属回收业(狮山分局除外)外的普通合伙企业由各基层分局办理。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5-1-1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5-1-2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5-1-3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5-2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除经营范围涉及娱乐服务业、废旧金属回收业(狮山分局除外)外的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各基层分局办理。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5-2-1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5-2-2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5-2-3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20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6

个体工商户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6-1

个体工商户(内地居民)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除经营范围涉及娱乐服务业、废旧金属回收业(狮山分局除外)外的个体工商户由各基层分局办理。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6-1-1

个体工商户(内地居民)设立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6-1-2

个体工商户(内地居民)变更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6-1-3

个体工商户(内地居民)注销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21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7

食品流通许可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7-1

食品流通许可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由各基层分局办理,办理权限与企业登记注册办理权限一致。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7-2

食品流通变更许可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7-3

食品流通注销许可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22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1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由各税务分局受理,南海区国家税务局审批。

23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2

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二、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其它审批)(52项)

(一)委托管理的其它审批事项(3项)

总序号

实施机关

子序号

事项名称

承接机关

备     注

1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1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1-1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区权限内项目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除需报市以上发改部门审批和跨镇的项目以外,由镇实施的区权限内项目委托各镇(街道)审批。

2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1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镇管工程)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

育龄夫妻绝育后申请施行输精(卵)管复通术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直接放权的其它审批事项(5项)

总序号

实施机关

子序号

事项名称

承接机关

备     注

1

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1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1

国内公民申办福利机构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1-1

国内公民申办福利机构(申请筹办)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1-2

国内公民申办福利机构(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

房屋租赁契约备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

再生育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

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服务前移的其它审批事项(10项)

总序号

实施机关

子序号

事项名称

承接机关

备     注

1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1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

各镇(街道)派出所(桂城街道除外)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1-1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首次申请审批

各镇(街道)派出所(桂城街道除外)

有各镇(街道)受理审核申请,呈上级部门审批制证。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1-2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再次申请审批

各镇(街道)派出所(桂城街道除外)

有各镇(街道)受理审核申请,呈上级部门审批制证。

2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1

建筑物、住宅区、道路、广场、桥梁名称的命名、更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2

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开业资格证核发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3

盲人保健按摩人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1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核发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2

申报县级森林公园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

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1

佛山市(区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设立审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

土地登记核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2002年10月1日前的土地登记业务服务前移各镇(街道)负责初审,由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进行终审把关和发证。2.2002年10月1日后的土地登记业务服务前移各镇(街道)负责初审、终审、缮证。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1

土地所有权登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2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补办出让)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3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4

异议登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5

预告登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7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8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9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10

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11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商品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

廉租住房申请核准登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

南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1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

 

 

南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1-1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申领

——

 

 

南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1-2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变更换证

——

 

 

南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1-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注销

——

 

 

南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1-4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检

——

 

 

南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1-5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遗失补办

——

 

 

南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1-6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到期换证

——

 

 

南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1-7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企业跨市、区迁入

——

 

 

南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1-8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企业跨市、区迁出

——

 

(四)调整内部管理权限的其它审批事项(34项)

总序号

实施机关

子序号

事项名称

承接机关

备     注

1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2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3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1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4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2

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的审批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5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3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审批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6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4

领购使用收购发票资格认定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由各税务分局受理,申请使用无抵扣联收购发票由各税务分局审批。

7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5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自产制剂减免税备案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8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6

粮食企业减免税备案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9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7

残疾人就业安置单位资格备案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10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8

销售自产农产品减免税备案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11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9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审批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12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10

残疾人就业安置单位增值税退税申请审批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13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11

企业所得税政策性减免、汇算清缴退(抵)税审批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14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12

设立税务登记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15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13

变更税务登记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16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14

注销税务登记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17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15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18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16

扣缴税款登记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19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17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20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18

延期办理纳税申报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21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19

定额核定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22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20

变更纳税定额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23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21

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方式办理纳税申报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24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22

发票遗失声明申请的审批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由各税务分局受理,除空白发票、普通发票存根联丢失被盗(仅指未验旧发票存根联丢失被盗)及损毁(指发生霉变、水浸、鼠咬、火烧)由南海区国家税务局审批外,其余由分局审批。

25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23

代开发票申请的审批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26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24

饲料企业减免税备案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27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25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28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26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减免退税申报审批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29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27

防伪税控企业专用设备发生丢失被盗的审核备案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30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28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已开业未超标纳税人认定)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31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29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新开业纳税人认定)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32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30

停业登记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33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31

复业登记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34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32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三、日常管理事项(110项)

(一)委托管理的日常管理事项(13项)

总序号

实施机关

子序号

事项名称

承接机关

备     注

1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1

依法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价格和收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1-1

除“四害”服务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1-2

中介服务收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列入国家和省管的部分中介服务收费除外。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1-3

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的标价方式(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方式)监制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除全国性连锁商业企业以外的事项。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1-4

邮政延伸服务收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1-5

邮政代办点收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1-6

保安服务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1-7

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及相关收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

房地产档案管理利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负责查询房产档案,并出具《交易意见书》和《住房权属登记情况证明》。

3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成立备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3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3-1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3-2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较大工程)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4

已预缴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退还申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4-1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4-1-1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镇管工程)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4-2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退还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4-2-1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退还(镇管工程)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5

房屋建筑工程拆除施工备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6

白蚁防治单位备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7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注册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资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3.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4.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5.个人自建住宅的工程。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7-1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登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7-2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登记(较大工程)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8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8-1

新设备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8-2

房地产经纪机构变更备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8-3

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9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与返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资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3.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4.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5.个人自建住宅的工程。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9-1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9-2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

涉外营业性演出备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2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

城市污水处理费减免核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3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

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技术人员变更备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直接放权的日常管理事项(17项)

总序号

实施机关

子序号

事项名称

承接机关

备     注

1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1

城市“三无人员”、五保供养对象入住福利机构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2

国内公民婚姻登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3

老年人优待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

南海区财政局

1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财政登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财政局

1-1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财政登记-开办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财政局

1-2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财政登记-变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财政局

1-3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财政登记-注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

南海区财政局

2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1

私人住宅建设规划审核(宅基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

集体土地个人自建房规划验收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3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及有关资料备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3-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及有关资料备案(镇属工程)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4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5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

11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6

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6-1

业主委员会备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6-2

业主委员会变更备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2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7

房屋白蚁防治合同备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3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1

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登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各镇(街道)负责办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的法人(社长)变更登记业务。

14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

收养人的生育状况证明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5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2

农村独生子女和纯二女结扎户女孩申请中考照顾录取审核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6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

燃气经营管理备案事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1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备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2

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3

燃气经营企业的燃气设施安全评估报告备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4

管道燃气企业中止用户供气备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7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

拆除城市公用照明设施审核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服务前移的日常管理事项(3项)

总序号

实施机关

子序号

事项名称

承接机关

备     注

1

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1

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接收安置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

南海区农林渔业局

1

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备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

南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1

节育手术并发症审核确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各镇(街道)负责代收相关资料。

(四)调整内部管理权限的日常管理事项(77项)

总序号

实施机关

子序号

事项名称

承接机关

备     注

1

南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后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备案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2

南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

重大危险源的备案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3

南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

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4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1

其他户口登记

各镇(街道)派出所

 

5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2

居民身份证办理

各镇(街道)派出所

 

6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3

居住证核发

各镇(街道)派出所

 

7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4

保安员资格证核发

各镇(街道)派出所

由各镇(街道)派出所代收材料录入系统后逐级审批,由佛山市公安局组织考试后核发证件。

8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5

机动车驾驶证换证、补证和注销业务

各镇(街道)交警中队

 

9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6

办理机动车驾驶人满分考试

各镇(街道)交警中队

 

10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7

核发、委托核发、补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各镇(街道)交警中队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7-1

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各镇(街道)交警中队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7-2

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各镇(街道)交警中队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7-3

补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各镇(街道)交警中队

 

11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8

刻制印章备案

各镇(街道)派出所

 

12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9

办理申领和补领机动车牌证及登记事项更正

各镇(街道)交警中队

 

13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10

人口信息查询

各镇(街道)派出所

 

14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11

申领门牌号码

各镇(街道)派出所

 

15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集体合同审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16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留学人员短期工作证和专业人才特聘证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1

专业人才特聘证核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17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高层次人才评定认定申报及特殊津贴发放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18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国家和广东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推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19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

申报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推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20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

劳动年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21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

工伤认定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1

工伤认定(申请)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22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就业登记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1

就业登记----录用(续用)备案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2

就业登记----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备案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23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

核发《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手册》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24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审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25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

用人单位使用未成年工登记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26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

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1

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区户籍人员初次办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2

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外市户籍人员初次办理或换发)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3

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由用人单位统一申请办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4

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区户籍人员失业或无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个人持有《失业证》或《就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手册》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5

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外市户籍人员持有我区发放《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27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

就业难人员认定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28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4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受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29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5

核发高技能人才入户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30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6

核发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31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7

技师工作站的推荐申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32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8

就业难人员灵活就业备案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33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9

劳动合同签收公示备案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

 

34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1

社会保险登记

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35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

个人权益记录

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36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3

社会保险待遇支付

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37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1

港口收费的报备

各港航管理所

 

38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

货运车辆新增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39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3

货运车辆转籍或过户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40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4

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41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5

道路运输证遗失补办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42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6

货运车辆报失报停、报废、退出营运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43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7

道路运输业户经营许可变更、终止经营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44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

股权出质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1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内资有限公司,由各基层分局受理。但经营范围涉及娱乐服务业、废旧金属回收业(狮山分局除外),以及上级部门负责登记注册的除外。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2

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3

股权出质注销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4

股权出质撤销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45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

有限责任公司备案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内资有限公司,由各基层分局受理。但经营范围涉及娱乐服务业、废旧金属回收业(狮山分局除外),以及上级部门负责登记注册的除外。

46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3

非公司企业法人(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备案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除经营范围涉及娱乐服务业、废旧金属回收业、转制企业(狮山分局除外)及上级部门负责登记注册外,其它非公司企业法人由基层分局受理。

47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4

个人独资企业备案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除经营范围涉及娱乐服务业、废旧金属回收业(狮山分局除外)外的个人独资企业由各基层分局办理。

48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5

合伙企业备案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除经营范围涉及娱乐服务业、废旧金属回收业(狮山分局除外)外的普通合伙企业由各基层分局办理。

49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6

拍卖备案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拍卖备案业务由拍卖会举办地点所属分局办理。

50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7

动产抵押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动产抵押5000万元以上业务下放由分局办理(5000万以下包括5000万的动产抵押业务继续由分局办理)。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7-1

动产抵押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7-2

动产抵押变更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7-3

动产抵押注销登记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51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8

个体工商户验照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52

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9

企业年度检验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基层分局

 

53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1

国债利息收入税收优惠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54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2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税收优惠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55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3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税收优惠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56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4

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税收优惠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57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5

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税收优惠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58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6

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税收优惠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59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7

实行简易备案管理的其他税收优惠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60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8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的税收优惠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61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9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的税收优惠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62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10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的税收优惠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63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11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的税收优惠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64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12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税收优惠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65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13

软件生产企业或集成电路设计(生产)企业税收优惠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66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14

经济特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67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15

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税收优惠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68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16

民族自治地方企业税收优惠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69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17

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70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18

实行备案登记在预缴期可享受的其他税收优惠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71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19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72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20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税收优惠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73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21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税收优惠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74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22

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75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23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税收优惠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76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24

企业购置专用设备税额抵免税收优惠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77

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25

实行备案登记在汇算清缴期享受的其他税收优惠

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4日印发

千年古郡·幸福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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