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残疾人联合会文件
南海区财政局
南海区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南海支行
南残联〔2013〕3号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退库业务规程》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现将《佛山市南海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退库业务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南海区残疾人联合会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佛山市南海区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南海支行
2013年1月17日
佛山市南海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退库业务规程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实施<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暂行办法>意见的通知》(佛残联〔2010〕44号),结合南海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退库业务工作实际,制定本业务规程。
1、 抵缴或退库业务规则
经区残联确认为多收重收保障金的缴费单位,可以申请办理抵缴或退库,原则上先抵后退。适用范围:本年度保障金多收或重收,预计下一年仍需缴纳保障金且缴纳金额足够抵扣本年度多收重收数额的单位适用抵缴。否则,应按退库办理。
(一)多收重收保障金需要办理抵缴手续的,由区残联负责办理,地税机关配合做好宣传指引。
(二)多收重收保障金需要办理退库手续的,由区残联负责退库依据和退库金额的审核,同意退库的出具《保障金退库处理意见书》,地税机关以《保障金退库处理意见书》作为办理退库手续的依据。
二、基本流程
(一)抵缴基本流程
由缴费单位向区残联提交书面申请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区残联办理审批,经批准后缴费单位在下一年度年审时办理抵缴,区残联将抵缴后的应征数据传送地税机关征收。
(二)退库基本流程
1. 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向区残联提交退库资料→区残联出具《保障金退库处理意见书》→申请单位凭《保障金退库处理意见书》到当地地税分局办理退库手续→地税分局受理、初审后送区地税局主审科室审核→区地税局主审局长审批后定期送区财政局审批→区财政局审批后转交地税局填开《收入退还书》→人行退款至申请单位指定账户→退款完成情况反馈。
流程图如下:
区残联 地税主管分局 地税主审科室 地税计财科
经办人接收申请单位资料
受理退库资料料
经办人审核
经办人审核
主办人员审核
科长审核
出具《保障金退库处理意见书》
科长审核
主审科室分管局长审批
分局长审核
经办人制作《退库呈批表》送财政部门审批
区财政局审批
计财科制作《收入退还书》
人行退款至指定单位账户
2.申请单位办理退库时应向区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退库说明书(一式三份);
(2)《南海区收入退库申请书》(使用地税局现有表式,一式五联);
(3)保障金缴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4)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三份);
(5)申请单位(纳税人、缴款人)的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账户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6)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以上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格式,注明“此件由我单位提供,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以上申报材料经区残联审核无误后,出具《保障金退库处理意见书》作为办理退库手续的依据。《保障金退库处理意见书》一式四份,区残联自存一份,三份交申请单位(一份申请单位自存,二份办理退库)。申请单位所提交的上述申请材料由区残联留存一份(不含《南海区收入退库申请书》),其余申请材料退还申请单位向地税机关申请退库。
3.申请人持上述(1)至(6)点材料,以及《保障金退库处理意见书》(一式两份)向主管地税分局申请办理退库手续。
三、业务衔接
区残联在出具《保障金退库处理意见书》后,同步将电子版发送区地税局主审科室,申请单位持《保障金退库处理意见书》(一式两份)和相关资料到地税机关申请办理退库手续,地税机关办结后将有关办理情况以电子邮件反馈区残联、财政局。
南海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退库处理意见书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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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纳税人 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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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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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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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款所属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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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款凭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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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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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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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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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退库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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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退库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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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残联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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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残联盖章:_________ |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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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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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一式四份(申请单位、区残联、区地税和区财政局各留一份)。
主题词:残疾人 就业保障金 退库 通知
南海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3年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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