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30507161633624663198 | 发布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2013-04-10 | 文号: | 南府办〔2013〕46号 | |
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3〕46号) | |||
主题词: | 公报期号: | 第25期 |
南府办〔2013〕46号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佛山市南海区2013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罗村社会管理处,区直局以上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反映(电话:86369982)。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
佛山市南海区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指导我区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佛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5)》和《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转发省厅关于做好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佛国土规划办〔2013〕24号)等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结合《佛山市南海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20)》,制定本方案。
一、近2年南海区地质灾害概况
根据统计,南海区2011年发生地质灾害3处,2012年发生地质灾害5处(详见附件1),我区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里水镇、狮山镇、西樵镇、大沥镇和桂城街道,所发地质灾害规模均为小型,类型主要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
二、南海区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地质灾害的形成是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活动和气象水文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地质环境是地质灾害形成的内在条件,而人类工程活动和气象水文是引发地质灾害的激发因素。
(一)受强降雨影响,每年5—8月份是我区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具有集中爆发的特点;但随着城市化建设的迅速发展和重大工程的加速推进,受人类工程活动影响人为引发的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呈现增多的趋势。
(二)地质灾害发育地段相对集中,如狮山镇南国桃园、大沥镇黄岐林场山体多处发生崩塌、滑坡,里水镇草场-汤村一带多处发生岩溶地面塌陷等。
(三)已发生的崩塌、滑坡的危害程度相对较小,未造成大的经济损失;岩溶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危害程度较大,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大。
(四)崩塌、滑坡的主要诱发因素为强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岩溶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主要诱发因素为人类工程活动。
(五)个别地质灾害隐患点仍处于稳定性差或不稳定状态,如西樵镇西樵山、西岸庆云洞和狮山镇南国桃园等地段。
三、南海区地质灾害现状与发展趋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
南海区发育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5种已发地质灾害及潜在不稳定边坡。至2012年年底全区共有9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崩塌59处,滑坡34处,地面塌陷2处,地面沉降2处。地质灾害规模均为小型。2012年共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含自然消亡)18处,其中包括区、镇二级共同出资治理的里水镇南边岗、旗峰中学崩塌和不稳定边坡,狮山镇南宝鞋厂不稳定边坡。2013年正在推进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分别是西樵镇庆云街14号崩塌、西樵镇西岸新地村滑坡,狮山镇官窑小学、狮山镇南国桃园滑坡。
(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随着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加剧,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逐渐增多。我区地质灾害有如下发展趋势:
l.已发地质灾害点和潜在地质灾害点,在一定的触发条件下有可能成灾,如强降雨可能诱发不稳定边坡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2.丘陵山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脆弱,具备发生地质灾害的条件;
3.工程诱发的地质灾害有增加的趋势。随着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加剧,特别是交通、水利、城镇、工业区建设的增多,工程建设引发的滑坡、崩塌、岩溶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灾害越来越多。
四、2013年度南海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
南海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每年的汛期(5—8月份),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特别是台风暴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常常在此时段发生。2013年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地段是各类不稳定斜坡地带和岩溶发育区,以及公路、铁路、大型水利等重要工程两侧的高陡边坡,同时加强防范人类工程活动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如铁路施工、大型地下工程施工等由于人为影响而破坏岩土体和地下水的天然稳定平衡状态从而引发的岩溶地面塌陷、地面沉降以及边坡失稳等。
通过总结分析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特点和灾害损失程度,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工业区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区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2013年将全区划分出6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详见附件2)。
(一)官窑—里水重点防治区
该防治区分布于南海区东北部,因其水文地质条件的特殊性,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应重点防治崩塌、滑坡、岩溶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禁止区内居民、企事业单位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强采超采地下水、随意削坡切坡等行为;2.做好各类建设工程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严格控制和限制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土地的开发建设与利用;3.对已发灾害或潜在隐患点采取避让、监测、工程治理和生物治理等措施防治。
(二)黄岐海北重点防治区
该防治区分布于南海区中东部,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应重点防治崩塌、滑坡、岩溶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如2008年因武广铁路施工引发的黄岐海北片区大面积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禁止区内居民、企事业单位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强采超采地下水、随意削坡切坡等行为;2.做好各类建设工程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严格控制和限制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土地的建设开发利用;3.对已发灾害或潜在隐患点采取避让、监测、工程治理和生物治理等措施防治。
(三)桂城虫雷岗山及夏北重点防治区
该防治区分布于南海区东南部,属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应重点防治大、中型工程项目建设引发的岩溶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如2009年因广佛地铁施工引发的夏北片区大面积地面沉降。
主要防治措施:1.禁止区内居民、企事业单位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强采超采地下水、随意削坡切坡等行为;2.大、中型工程项目建设时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做好相关配套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竣工验收;3.对已发灾害或潜在隐患点采取避让、监测、工程治理和生物治理等措施防治。
(四)狮山—罗村重点防治区
该防治区分布于南海区西北部,属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重点防治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如2010年发生在狮山镇南国桃园天安鸿基花园的坡面泥石流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禁止区内居民和企事业单位随意削坡、切坡等行为;2.严格控制和限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土地的建设开发利用;3.对已发灾害或潜在隐患点采取避让、监测、工程治理和生物治理等措施防治。
(五)西樵山重点防治区
该防治区分布于南海区西南部,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点防治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严格控制和限制景区内及周边土地的建设开发利用,禁止区内居民和企事业单位随意削坡、切坡等行为;2.加强对西樵山不稳定边坡的勘查治理及已治理边坡的巡查、监测;3.对已发灾害或潜在隐患点采取避让、监测、工程治理和生物治理等措施防治。
(六)两江沿岸重点防治区
该防治区分布于北江、西江沿岸,重点防治崩塌(崩岸)、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对已发灾害或潜在隐患点采取避让、监测、工程治理和生物治理等措施防治。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增强意识,明确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亲自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级签订防治责任书,将监测与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行政,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联合公路、交通、市政、水利、建设、规划、气象、地质等部门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完善制度,落实预案,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佛山市南海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见南府办〔2012〕211号)要求,建立地质灾害预测预警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汛前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检查,汛中开展巡查和应急调查,汛后复查与总结相结合,准确、全面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的动态情况,主动减灾避灾。认真完善落实本辖区、本部门的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和灾情险情速报制度,并按规定向本辖区公布地质灾害应急电话,做到地质灾害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镇(街道)应组建或指定一支应急抢险救灾队伍,担任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任务。当发生灾情险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并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避让和撤离,避免人员伤亡,采取及时有效的防灾避险措施,防止灾情险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对违反相关规定或未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采取有关措施、履行有关义务,造成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对在地质灾害防治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奖励制度,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发现灾情及时报告,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落实经费,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佛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5)》和《佛山市南海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20)》,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处理、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报及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参与治理”的地质灾害防治原则,通过多渠道筹集防治资金,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对危害大、影响严重、急需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配套资金管理办法》(见南府〔2011〕146号),其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经费纳入区、镇(街道)财政预算,进行彻底治理或搬迁避让,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监督,控制源头,有效减少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公路、铁路、大型地下工程建设项目等的跟踪检查。在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内,应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进行工程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按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或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认定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必须配套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其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在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审批新建住宅以及爆破、削坡、大量抽排地下水等从事其它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严格落实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任务由责任人承担的规定,有效地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减少灾害的损失。
(五)加强协作,保证信息通畅
各镇(街道)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防汛救灾部门的协调、沟通与合作,互通情报,确保区、镇(街道)、村(居)委会之间信息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迅速准确,保障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畅通。
(六)加强宣传培训,群测群防,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各镇(街道)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张贴宣传画、举办各类培训班或者通过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提高防灾能力,确保一方平安。
六、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
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预防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国土、建设、交通和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防工作。对于威胁居民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当地镇(街道)负责组织监测,并督促落实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良好运行;对威胁公路、铁路、桥梁、水利、校舍等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对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对威胁大型工程建设场地的地质灾害隐患,由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预防。汛期前,各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隐患点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汛期经常性监测、预防和值班安排,落实防灾、避灾、救灾的组织机构、资金和物资储备,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附件:1.2012年南海区新增地质灾害点统计表
2.2013年南海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段一览表
附件1
2012年南海区新增地质灾害点统计表
发生时间 |
地理位置 |
灾害 类型 |
直接经济 损失 |
规模分级 |
危害程度 |
危险性 |
2012年4月 |
里水镇得胜村南隅村小组 |
地面塌陷 |
损失较小 |
小型 |
一般 |
小 |
2012年5月 |
西樵镇西岸庆云洞景区 |
崩塌、 泥石流 |
约10万元 |
小型 |
一般 |
大 |
2012年6月 |
里水镇逢涌村文头岭 |
崩塌 |
无 |
小型 |
一般 |
小 |
2012年7月 |
狮山镇科技工业园C区嘉喜被服有限公司 |
滑坡 |
无 |
小型 |
一般 |
小 |
2012年11月 |
桂城街道夏东社区平六路 |
地面沉降 |
损失较小 |
小型 |
一般 |
中 |
附件2
2013年南海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段一览表
序号 |
重点防治区 |
重点防治地段 |
地质灾害类型 |
监测预防责任单位 |
1 |
官窑—里水 |
逢涌文头岭 |
滑坡、崩塌 |
里水镇政府、逢涌村委会负责人 |
2 |
大步展旗岗 |
崩塌、滑坡 |
里水镇政府、大步村委会负责人 | |
3 |
甘蕉虎头岗、猪岗 |
崩塌、滑坡 |
里水镇政府、甘蕉村委会负责人 | |
4 |
松岗山南盘龙岗 |
崩塌、滑坡 |
狮山镇政府、山南村委会负责人 | |
5 |
南国桃园 |
崩塌、滑坡 |
狮山镇政府、南国桃园负责人 | |
6 |
黄岐海北 |
泌冲—后海 |
滑坡、崩塌 |
大沥镇政府、泌冲村委会负责人 |
7 |
黄岐二中、敦豪物流中心 |
岩溶地面塌陷、地面沉降 |
大沥镇政府、泌冲村、沙溪村委会负责人 | |
8 |
桂城虫雷岗山、夏北片区 |
虫雷岗山、夏北工程建设区 |
岩溶地面塌陷、地面沉降、 |
建设单位负责人 |
9 |
狮山—罗村 |
桃园路等新建道路两侧 |
滑坡、崩塌 |
狮山镇政府、狮山林场大榄分场负责人 |
10 |
开发区、科技园等新开挖边坡 |
崩塌、滑坡 |
狮山镇政府、开发区、科技园负责人 | |
11 |
西樵山 |
西樵山北侧边坡及景区内边坡 |
崩塌、滑坡、泥石流 |
西樵镇政府、西樵山风景管理处负责人 |
12 |
两江沿岸 |
北江西江沿岸 |
塌岸、滑坡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2013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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