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30606120124321188595 | 发布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 |
发文日期: | 2013-05-23 | 文号: | 南府〔2013〕180号 | |
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南府〔2013〕180号) | |||
主题词: | 公报期号: | 第26期 |
南府〔2013〕180号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
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罗村社会管理处,区有关单位:
为保证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执行,现就做好2013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文件制定责任
规范性文件起草(修订)的责任单位要落实制定工作责任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起草(修订)质量和进度。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经责任单位集体讨论审定,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后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二、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制文质量
规范性文件起草(修订)的责任单位在起草(修订)过程中,应当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要征求与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相对人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对合理的意见应当予以采纳;对有争议的意见,要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力争达成共识;在向区法制办公室报送草案时,应一并说明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未经征求意见和协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不得报送。
规范性文件起草(修订)的责任单位在草案报送审核时,应一并向区法制办公室报送南府〔2012〕107号文规定的材料。
三、严格执行,确保制文计划完成
规范性文件起草(修订)责任单位,应按照计划要求完成起草任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或者要求取消计划项目的,应向区政府办公室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区法制办公室做好登记。区法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职责,对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订)工作要及时进行指导;要严格进行审查、协调和处理,及时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区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不予审议。但是,上位法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有新制定、修改、废止的,或者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需要出台相应配套文件的情况下,责任单位急需出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须向区政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附件:2013年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3日
附件
2013年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一、计划完成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型 |
责任单位 | |
1 |
佛山市南海区优化金属加工及批发业发展实施办法(修订) |
新制定 |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 | |
2 |
佛山市南海区北斗星计划扶持办法 |
新制定 |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 | |
3 |
佛山市南海区口腔器材行业发展扶持办法 |
新制定 |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 | |
4 |
佛山市南海区加油站管理暂行办法 |
新制定 |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 | |
5 |
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绿色照明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
新制定 |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 |
6 |
佛山市南海区促进高端装备产业扶持和奖励办法 |
新制定 |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 |
7 |
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扶持和奖励办法 |
新制定 |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 |
8 |
佛山市南海区粤港合作“创享蓝海”孵化器种子资金管理办法 |
新制定 |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 |
9 |
佛山市南海区推进发明专利扶持办法 |
新制定 |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 |
10 |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
新制定 |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 | |
11 |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南海区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环保监督管理办法 |
新制定 |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 | |
12 |
佛山市南海区城镇燃气设施保护暂行办法 |
新制定 |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 | |
13 |
佛山市南海区城镇燃气管理暂行办法 |
新制定 |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 | |
14 |
佛山市南海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
新制定 |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 | |
15 |
佛山市南海区餐饮场所(含旅业)使用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
新制定 |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 | |
16 |
佛山市南海区公共交通站点管理办法 |
新制定 |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 | |
17 |
佛山市南海区公共交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新制定 |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 | |
18 |
佛山市南海区公交行业财政补贴定价成本监审管理暂行办法 |
新制定 |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 | |
19 |
佛山市南海区居民门诊医保实行社区“零药价” |
新制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20 |
佛山市南海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
修 订 |
区文体旅游局 (文化旅游) | |
21 |
佛山市南海区嘉奖优秀教练员、运动员颁发 |
新制定 |
区文体旅游局 (体育) | |
22 |
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新制定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 | |
23 |
佛山市南海区镇(街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新制定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 | |
24 |
佛山市南海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实施住房商品化暂行办法 |
新制定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 | |
25 |
佛山市南海区关于印发南海区在建“五无”工程处理意见的通知 |
修 订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 | |
26 |
佛山市南海区关于从严查处违法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 |
修 订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 | |
27 |
佛山市南海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
新制定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 | |
28 |
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线管理办法 |
新制定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规划) | |
29 |
佛山市南海区户外广告管理实施办法 |
修 订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规划) | |
30 |
佛山市南海区宅基地管理办法 |
新制定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 | |
31 |
佛山市南海区闲置土地处置意见 |
修 订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 | |
32 |
佛山市南海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转租管理办法 |
新制定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 | |
33 |
佛山市南海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
新制定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 | |
二、调研论证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型 |
责任单位 | |
1 |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暂行办法 |
新制定 |
区财政局 | |
2 |
佛山市南海区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实施办法 |
新制定 |
区文体旅游局 (体育) | |
3 |
佛山市南海区建设用地申报审批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 |
新制定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 |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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