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31010152810374773986 | 发布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 |
发文日期: | 2013-10-10 | 文号: | 南府〔2013〕295号 | |
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广佛新干线佛山一环隧道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的通告 | |||
主题词: | 公报期号: | 第30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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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广佛新干线
佛山一环隧道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的通告
广佛新干线佛山一环隧道工程是我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完善我区东部片区的交通网络,改善当前的交通拥堵状况,优化周边投资环境。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现将该项目征地拆迁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地拆迁范围:广佛新干线佛山一环隧道工程项目位于南海区大沥镇,改造道路全长1.178公里,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设下穿隧道1座。
二、广佛新干线佛山一环隧道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区征地拆迁有关规定执行,由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广佛新干线佛山一环隧道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要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对于使用暴力、威胁方法妨碍征地拆迁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违章建筑及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的,抢栽抢种农作物的,一律不予补偿。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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