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31104095118265965437 | 发布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2013-11-04 | 文号: | 南府办〔2013〕205号 | |
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办法的通知 | |||
主题词: | 公报期号: | 第3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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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罗村社会管理处,区直局以上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法制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6238329)。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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