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40207154009854310756 | 发布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 |
发文日期: | 2014-01-28 | 文号: | 南府〔2014〕29号 | |
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广明高速(林岳出入口)建设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的通告 | |||
主题词: | 公报期号: | 第34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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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广明高速
(林岳出入口)建设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的通告
广明高速(林岳出入口)建设工程项目是我区路网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该项目建设有利于充分利用高铁和高速公路的优势,满足三山新城今后长远发展需要以及群众的出行需求,提高广明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为保证广明高速(林岳出入口)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将该项目征地拆迁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地拆迁范围:需征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林岳经济社及其下辖的西步、南社两个经济社的部分土地面积约合共25亩。
二、广明高速(林岳出入口)建设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区征地拆迁有关规定执行,由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广明高速(林岳出入口)建设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要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妨碍国家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对于使用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征地拆迁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违章建筑及本通告发布之后,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抢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抢栽抢种农作物的,不予补偿。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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