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80410095524454562846 | 发布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 |
发文日期: | 2018-03-30 | 文号: | 南府〔2018〕17号 | |
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狮山镇新颜峰小学建设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的通告 | |||
主题词: | 公报期号: | 第84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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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府〔2018〕17号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狮山镇新颜峰小学建设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的通告
新颜峰小学建设工程项目是狮山镇核心区教育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建设能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及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水平义务教育的需求。为顺利推进新颜峰小学建设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含管线迁改),现将该项目征地拆迁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地拆迁范围:
新颜峰小学建设工程项目东面为颜峰泗和经济社,西面为大布涌,南面为军营,北面为颜峰岐山经济社鱼塘,需征地面积约55亩,具体以征地红线为准。
二、新颜峰小学建设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含管线迁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区征地拆迁有关规定执行,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狮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三、新颜峰小学建设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及个人要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对于使用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征地拆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发布之后,在被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植物、抢建建(构)筑物以及进行突击性水面养殖的,不予补偿。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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