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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大代表接待联系群众工作实施方案(2013年制定)
发布时间: 2015-05-26 11:35:32   来源:区人大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这是新形势下对人大代表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新要求。联系选民、接待群众是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责,为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把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人大代表接待联系群众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创新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方式,深入做好代表接待联系群众工作,积极反映民意,不断化解社会矛盾和解决信访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有序发展和社会大局的稳定,为人大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提供平台。

  二、实施时间和范围

  接待人民群众的主体为我区的各级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接待联系群众工作由各镇(街)人大组织实施,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部门做好指导。建议各镇(街)人大将人大代表接待联系群众工作,结合“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开展,科学统筹、合理安排人大代表参与人民群众的接访活动。具体接访安排由各镇(街)人大结合本镇(街)实际制定,人大代表的接待工作要体现依法、科学、有序。要求人大代表接访人民群众工作在年底前实施。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两个结合”原则。即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听取民意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倾听民意,也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为群众办事和调查研究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也要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调研,依法、依理、实事求是地解决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实行“不直接处理”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代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负责接待的人大代表必须通过一定的程序,反映人民群众的诉求,向有关机关、组织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不直接处理问题。

  四、工作内容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和党(工)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贯彻落实情况。

  (二)倾听、收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有关困难、诉求,掌握社情民意。

  (三)应邀参与研究、督办化解疑难信访案件,参与重点议案督办工作。

  (四)贯彻落实党(工)委、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五、工作要求

  (一)“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方面:

  1.各镇(街)结合“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开展人大代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和设立人大代表意见箱,并督促辖区村(居)在相对固定场所设置工作室,配置必要的设备和设施,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舒适的接待环境。

  2.人大代表每年到镇(街)或村(居)驻室接待群众原则上不少于一次,具体安排由各镇(街)人大办公室与村(居)委会商定。

  3.各级工作室由所属单位负责管理和实施接待群众的工作,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工作记录和工作档案的整理,逐步健全接待群众来访的长效工作机制。

  4.工作室在接待群众来访前,要将人大代表名单、接待时间和地点等事项,通过公开栏等方式提前向社会进行公告。接待日轮值的人大代表因故不能接访的,应及时调整更换人员。

  5.工作室要严格依照《佛山市南海区人大代表履职考核暂行办法》的要求,对人大代表接待人民群众的活动情况做好登记。

  (二)人大代表方面:

  1.人大代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开展接待人民群众活动、加强联系,真实地了解当前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吸收一些积极的意见到各项议案中来,推动政策完善和社会热点的解决。

  2.人大代表要根据各级工作室的安排,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接访,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提前与组织者联系调整。

  3.接访的人大代表负责接待日的记录工作,并按各级工作室的规范填写相关登记表格。接待日中,人大代表也可通过查阅相关信访部门提供的资料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

  4.接访的人大代表对群众来访提出的问题,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为依据分别进行解答。对情况不明了、较复杂的事项,由工作人员收集汇总,向有关部门反馈,按一定的程序办理。

  六、意见和建议的处理

  (一)工作室定期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收集和归类,根据其内容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进行跟踪监督,最后将处理结果向人大代表反馈。

  (二)区人大办公室信访科、镇(街)人大办公室可根据人民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或者个案,邀请人大代表参与信访案件的相关督导、约访、下访等工作。

  (三)对于一些由人大代表解决更为适宜的事项,工作室可按照“谁接案,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大代表包案责任制,由人大代表自行走访、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反馈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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