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开展了各项既定工作,并积极配合上级人大机关开展调研活动,出色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严格坚持各项制度规程
坚持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任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作为我单位的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各项决策、涉法律事务中的作用,为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能提供法律服务。
坚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本年度到目前为止,我工委已将《佛山市南海区“名医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等25分文件送至法律顾问单位进行审查,剩余部分计划于12月整理后再送审查。
坚持立法联系点制度化。我区设立了区、镇(街道)、村(居)三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并由我工委成立为第一批区级联系点,切实让我区公民参与到关乎自身利益的立法工作当中。为推进我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广泛收集基层群众对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平台。
二、加强监督、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为了加强监督区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工作,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我工委按照区人大2018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对区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我区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基层社会治理改革推进情况、扶贫济困工作情况、出租屋管理立法等方面展开了专题调研。我工委计划于12月下旬继续对我区监察委员会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为督促各镇街打造基层法治文化宣传基地,利用这一阵地平台的宣传渗透力和感染力,通过法治文化引领,增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效果,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我工委组织了法制委员会成员对我区的法治文化基地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
三、完成常委会的调研、议案建议督办
(一)扎实开展常委会的调研
根据2018年常委会工作计划和安排,参与了《关于“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的实施方案》、《关于综合听取和审议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工作的总体方案》、《关于开展区政府落实“造福人民一诺千金”情况专题调研的通知》共计3次专题调研,深入政府各职能部门和镇(街道)基层一线调研,多角度听取各级各层次意见建议,为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审议时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认真督办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
围绕区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所提出的由我工委督办共9条建议,我工委主动与区公安局、区消防大队、团区委、区民政局、区城乡统筹办及提出相关建议的人大代表沟通协调,跟进办理情况,共同研究推进各建议的落实。各职能部门均按照建议的内容开展了相关工作,9件建议全部按照规定期限向代表作出了书面回复,办复率达100%。代表均了解各自提出的建议的办理情况、办理进度等,对各职能部门的回复均表示满意。
四、做好互相学习交流
(一)主动外出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做法
为吸收其他地区的先进工作经验、做法,我工委于4月、8月、12月连同我区公检法的领导分别前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梅州市梅县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遵义市汇川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厦门市湖里区进行学习调研。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情况、风景名胜区保护立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学习研讨。
(二)积极配合上级立法工作及兄弟单位的学习交流
我工委积极主动配合上级机关的地方立法工作。在上级机关开展立法调研、咨询、听证、评估时,组织好座谈与实地考察等相关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提出意见建议,供上级机关参考。今年,我工委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到我区开展落实刑事辩护全覆盖增加看守所律师会见室重点建议督办调研,配合市人大进行《佛山市排水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调研和验收评估工作。我工委于8月份接待了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大到我区学习考察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及法制委工作的经验做法,相互交流学习相关工作的经验做法。
五、加强其他工委(室)联系,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我工委在完成本身职责工作的同时,密切与其他工委(室)配合联系,协助完成办公室及其他工委工作。共同推进人大工作顺利完成。
2019年工作设想
2019年法工委坚持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全力支持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部署,重点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情况汇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事关人心向背、治乱兴衰,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密切相关。
(二)听取区司法局落实刑事诉讼辩护全覆盖的工作情况
刑事辩护制度是中国律师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原则的重要途径。实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是律师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尊重保障人权的重要保障,是公共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重要内容,最后必将促使刑事辩护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听取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建设法治南海工作情况
公益诉讼制度是有别于传统私益诉讼的一种诉讼类型。与私益诉讼追求个人的具体权益不同,公益诉讼是为保护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具有通过司法纠正危害公益行为的公共目的性。它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而且有利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加强法律监督,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专题调研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方式之一,高质量的检察建议能够引起被建议单位的高度重视,通过及时整改,消除滋生犯罪的隐患,起到预防职务犯罪的作用。检察建议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体现了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权。弥补民行抗诉在实体上存在的不足。使司法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
(五)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回头看
2018年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已进行了全面验收,在总结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的同时,2019年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回头看”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及时通报和纠正,进一步促进法院的执行工作。
(六)开展加强民营企业法律保护专题调研
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意义,着力减轻民营企业负担、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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