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为了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责,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两院的工作,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计划,七月下旬,法工委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麦宝才同志的带领下,由法工委主任张纪文同志任组长,先后到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走访,又与纪检部门交换了意见,为区检察院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反贪工作情况开展了前期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的特色与成效
(一)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2011年1月至今年6月,区检察院共受理贪污贿赂违法犯罪举报线索229条,经初查立案87宗95人。其中贪污22宗30人,受贿31宗31人,行贿22宗22人,单位行贿9宗9人,挪用公款2宗2人,私分国有资产1宗1人。通过办案追回赃款人民币4100多万元、港币500多万元,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1、加大了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惩治力度。深入研究贪污贿赂犯罪特点和规律,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线索成案率逐年提升。在全面履行职责的同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科局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1人;立案侦查犯罪金额达5万元以上案件71人。不断加大对贿赂犯罪的查办力度,立案侦查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31人,行贿犯罪嫌疑人31人,2011年至今查处的贿赂犯罪人数占同期立案查处案件总人数的65.3%。
2、深入查办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近年来,我区经济发展面临产业升级、经济结构调整的挑战,区检察院院能够把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作为反贪污贿赂工作的重要使命,把反贪工作纳入地方党委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查办工作。一是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机关的配合,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依法查处交通运输管理、土地征用等领域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贿赂犯罪案件9宗9人,有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净化了社会经济环境。二是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交通运输、公路工程建设等行业在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质量监管环节存在的贪腐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及时清除行业的腐败诟病,促使行业健康发展,确保政府投资安全。三是对政府财政性专项扶持奖励资金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经贸、科技部门在专项扶持资金审批、发放环节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宗16人,有力打击了企业政策性专项扶持奖励资金审批环节的犯罪,规范了奖励资金的审批和使用,切实发挥鼓励企业改革创新和优化产能的积极作用。
3、重点查办群众反映强烈、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关注点作为反贪污贿赂工作的着力点,重拳出击车辆检测、教育、通讯、农林、水利等群众特别关注的热点、重点领域,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32宗33人。其中,围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专项补贴资金及农林行政执法等环节,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7宗17人。针对机动车年审检测标准不一、收费离奇、中介盛行等现象,依法严惩车辆检测领域贪污贿赂犯罪行为,推动车辆检测行业规范化发展;针对招生入学难,教育部门公共资源被侵占等问题,依法查处教育线的贪腐分子,促使我区教育行业健康发展,净化教育环境。
4、重视从源头上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发生。结合办案加强贪污贿赂犯罪预防工作,落实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的“三个一”要求,完善侦防一体工作机制。共向发案单位、相关部门开展预防调查、咨询294次,提出书面检察建议50次,行贿档案查询1065次。围绕金融高新技术服务C区建设、佛山西站建设、交通系统南九复线等重点项目开展职务犯罪同步预防工作。依托廉洁之友预防项目,引入优质社会资源,深入镇街、社区广泛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促进廉洁文化建设。
(二)反贪污贿赂工作水平和机制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1、突出派驻镇(街)检察室法律监督职能,构建区镇侦查一体化。区检察院对原综合型检察室职能进行深化调整,增强了密切联系基层组织、群众、开展廉政宣传教育、职务犯罪线索收集、初查和协助侦查等职责。重新定位后,检察室与反贪局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形成了“检察室收集、初查线索后联合侦查科侦查”以及“侦查科抽调检察室人员大兵团作战”等不同的工作模式,逐渐形成了全院职务犯罪侦查一盘棋的新局面。2013年以来,区检察院反贪部门立案侦查案件共44宗45人,其中检察室派员参与侦查工作的36宗36人,占总立案数的80%,由检察室自行发现线索并初查或由检察室与侦查科联合初查后得以成案的案件共19宗19人,占总立案数的42%,其中包括大沥嘉怡社区党支部书记成某等四人贪污案、九江畜牧兽医站陈某私分国有资产案、黄岐自来水站站长李某等四人贪污案以及南海交通局公路站站长冯某等三人商业贿赂案,对供水行业非法处置污水处理费、事业单位变卖国有资产私分以及社区管理人员巧设名目套取经费补助行为起到了很好的惩戒、警示作用,充分显示出区镇侦查一体化在快速发现、深入查办职务犯罪方面的优势。
2、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加大境内外追赃追逃力度。区检察院与公安部门、上级检察机关密切配合,与境外司法部门建立有效沟通合作渠道,境内外追逃追赃成效明显。如在广东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和直接指挥下,与澳大利亚司法部门经过长达五年的司法协作,最终成功促使原南海市置业公司总经理李继祥被澳大利亚昆士兰州最高法院以洗钱罪、利用犯罪收益罪判处监禁二十六年,并将李继祥非法转移出境的人民币3000万元赃款如数追缴回国,成为我国与澳大利亚联手惩治外逃贪官的首宗成功案例;二十多年坚持对原国营南海糖厂职工王春生展开追逃工作,2011年4月得知其因在美国犯罪被遣返的信息后,成功将其追捕归案,通过重新核实案情,成功起诉,王春生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还通过压缩犯罪嫌疑人在境外生存空间、破除其思想戒备、越洋面谈直陈利弊“三步走”策略,劝返原南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计林丽冰潜逃加拿大八年后主动回国归案自首,该案经媒体宣传报道后起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3、创建新型宣教组织“廉洁之友”,推动廉洁文化建设社会化。区检察院注重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镇(街)社工、义工组织及其他民间组织在传播廉洁文化方面的优势,在2013年3月成立了“廉洁之友”俱乐部,形成一支有别于政府部门的反腐倡廉及廉洁文化建设生力军。“廉洁之友”成立后先后在桂城街道等多个社区举办“创清风家园、建和谐社区”、“公益圩日”等群众性宣教活动,共承办社区廉洁宣教活动16场,参加群众达4500多人。同时“廉洁之友”在国家旅游产业集聚实验区南海区西岸旅游产业园成立调研基地,调研国有企业加强廉洁风险防范工作,建设廉洁文化“产、学、研”交流平台。充分利用我区义工活动活跃的良好氛围,设立“廉洁之友”义工队伍开展系统性廉洁文化宣教工作,目前义工队员已达120人。与佛山市阳光心态社工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向市民多层面、多方位传播廉洁信息。2013年12月,“廉洁之友”从南海区149个申请项目中脱颖而出,获得南海区社会建设创新奖。
(三)公正文明执法得到进一步规范。
1、加强反贪污贿赂工作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完善执法规范和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加强对举报线索的管理,建立线索数据库,指定专人负责线索登记、跟踪、反馈工作,规定每半年对所受理的线索进行集中清理,防止发生线索积压、答复不及时情况。建立《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制度,细化办案安全工作流程,确保所有环节均责任到人;建立办案安全后勤保障,优化硬件配置,合理布置摄像监控点;将办案工作区日常管理工作移交法警大队负责,建立健全看审分离和审录分离的工作模式;建立办案安全医疗救助机制,与南海人民医院签署了医疗救助合作协议,进一步完善办案体检和突发性医疗事件处置措施。
2、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一是落实立案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职务犯罪案件逮捕犯罪嫌疑人呈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二是对讯问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按照“全面、全部、全程”的要求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在报请审查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做到随案移送。三是实行检务监督管理制度。每宗案件侦办完结后,由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案发单位跟进回访,监督案件侦办过程中是否存在不规范的现象。
3、完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交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派驻镇街检察室工作情况,及时反馈、认真落实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二是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等情形由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2011年以来共组织召开人民监督员会议6次,对12宗自侦案件进行了评议监督。三是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开庭审理,参观办公场所,积极宣传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职能,提高执法透明度。
(四)狠抓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
1、突出思想政治建设。通过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践行检察职业道德和党的群众路线等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反贪工作实际,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的业绩观,增强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效率意识和监督意识,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做到理性文明规范执法。
2、加强业务素能培训。以提升干警获取线索、讯问突破、收集固定证据、协调工作关系、化解矛盾等业务能力为重点,加强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学习,积极组织开展反贪干警岗位练兵和学习培训,不断磨砺干警的综合素能,促进队伍整体执法办案能力的提高。
3、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以“恪守纪律、能耐清苦、善打硬仗、乐于奉献”为目标,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培养干警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过硬的工作作风,筑牢反贪干警抵御违法违纪的思想防线。多年来,区检察院院反贪干警严格自律,没有出现违反办案程序或者办案纪律的情况发生。
二、当前反贪污贿赂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侦查技术和手段不能满足需求。当前贪污贿赂犯罪侦查与反侦查的斗争日趋激烈,犯罪行为更加复杂化、隐蔽化和智能化,而反贪污贿赂的方法和手段仍主要停留在传统层面,侦查信息化程度不够,利用科技手段筛查、甄别、研判犯罪线索、调查取证、突破案件的设施建设和运用能力滞后,与职务犯罪的发展趋势不相适应,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侦查工作的开展。
(二)反贪队伍专业结构单一,复合型人才少。目前区检察院的反贪干警多是法律专业,熟悉经济、金融、证券、科技等专业知识同时熟练掌握审讯、取证、信息技术运用等技能的复合型侦查人才不足。
(三)反腐成效宣传力度不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旗帜鲜明、态度坚决、领导有力,各地反腐成效明显,经宣传报道后振奋人心,反响强烈。近年来,区检察院的反贪污贿赂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顾及案件对地方带来的负面影响等因素,对反腐败工作成效宣传不足,这与当前中央的反腐形势要求不相适应。
三、对进一步做好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区检察院推进反贪污贿赂工作认真扎实,成绩卓越,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打击犯罪的任务依然艰巨。党的十八大突出强调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区检察院应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反贪污贿赂工作的新局面。
(一)进一步提高侦查手段的科技化和信息化。随着时代的发展,信息技术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巨大影响,在新时期下犯罪行为日益呈现出:智能性、隐蔽性、多样性、严重性、复杂性等特点,给检察机关的侦查工作带来了极大地挑战,面对严峻的犯罪新形势,检察机关应将信息技术、网络工程技术、计算机技术等高科技手段融入侦查工作中。为此,建议加大信息化、科技化侦查设备的资金投入,以加强对涉案信息的审查评估和综合分析利用,为突破案件、拓宽案源、判断发案部位和领域、选择侦查方向、作出侦查决策等提供信息支撑和服务,并从中分析职务犯罪动态、规律、趋势和特点,提高运用信息技术从宏观上驾驭办案工作的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网上舆情关注和信息筛查。当今时代,群众监督举报已在职务犯罪的线索来源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而网络是信息时代检察机关加强与公众沟通,从公众监督中获得有用线索的重要渠道。因此,建议区检察院进一步完善自身官网,加强网络监察,尤其是对公众反映较多的领域和问题保持足够的敏锐性,及时对信息进行研判和展开侦查,以回应群众呼声,增加群众对区检察院反贪工作的信心和信任,亦能营造鼓励公众勇于揭发和检举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行为的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反贪污贿赂检察队伍建设。教育、激励反贪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增强敢于办案、秉公办案、依法办案的勇气和信心。以素质和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尤其是司法改革临近,干警队伍中难免出现一些合理的猜估与躁动现象。建议区检察院提早制定司法改革预案,做好干警的思想工作,及时给予人性化关怀,以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和战斗力。
(四)进一步加大反贪腐宣传力度。反贪腐宣传虽然会在客观上带来外界的负面猜测,但长远来说,可以表明检察机关坚决反贪腐的决心和行动力,营造对贪腐“零容忍”的社会氛围。应在社会中形成强大舆论声势,给正在贪腐或想贪腐的人以警醒和强大的心理压力,使其及时收手收敛和不敢越雷池半步,这对社会和当事人均有好处。再者使贪腐分子变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失去市场及丧失社会和群众基础。
(五)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合理性。目前贪腐案件发案量属于绩效考核的因素之一,可能带来个别单位为了不影响考核评定而隐瞒本单位案情的现象。此外,目前考核方式亦存在不合理的因素,一是退休干部在职时的贪腐,却计入原任职单位现时的考核;二是新调入职工干部在原单位的贪腐却“记账”入新单位;三是考核标准简单化,一刀切,欠缺考虑客观因素,如财政、工商等部门相比之下有更多机会诱发犯案和公安部门在职人数基数更大导致贪腐犯案人员绝对数量大等。因此,廉政指标考核应更具科学性和客观性,针对不同单位、不同职业、不同环境、不同工作人员多寡而不同量定。
2014年8月22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代表大会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8号C座
联系电话:0757-86228549 电子邮箱:rd_bgs@nanhai.gov.cn 邮政编码:528200
南海区政务网络中心技术支持 粤ICP备2022073508号-1 (广东省信息安全指引) [佛山公安网站备案编号:4406050200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