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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海区镇(街道)《预算法》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2-28 15:21:27   来源:区人大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为进一步规范镇(街道)预算管理和监督,财经工委于7月21日组织各镇(街道)人大、财政分局和区财政局开展镇(街道)《预算法》实施情况的调研,听取各方汇报和建议,探讨如何加强财政预算监督,看好“钱袋子”。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行镇(街道)《预算法》实施情况

  (一)财政预算管理情况

  《预算法》实施后,经过一系列的培训和学习等,镇(街道)按照《预算法》的要求不断完善财政预算的审批和监督程序,财政预算管理总体符合法律要求,特别是对新规定、新要求十分重视,落实执行情况较好。目前,镇(街道)审查批准预算草案均沿用“两上两下”的程序,基本步骤有:

  1.镇级:镇部门申报预算→镇财政部门审查→报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提交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镇人大办会在大会前召集由不同界别的镇人大代表组成的镇预算审查委员会进行初审,并在镇人代会第一次主席团会议上提出)。

  镇现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程序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

  2.街道:街道预算在保持“两上两下”的基础上,作为区级预算的附件一并经过区级预算审批程序,提交区人代会审查批准。

  现行街道预算调整和决算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预算编制内容和报送情况

  镇(街道)财政部门提交人代会审议的材料,因各镇(街道)预算监督完善程度不一,细化程度有所区别。

  1.编制内容:内容包括三本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年度收支情况、收支执行情况,年度债务情况以及下一年度收支预计情况、支出建议、主要项目明细情况等内容。

  2.报送范围:从全口径预算角度看,各镇(街道)已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两本账纳入预算范围,桂城街道和个别镇还单独上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3.细化程度:各镇(街道)预算附表中,收入表按分类项目和资金来源进行细化,支出表按支出功能科目和资金来源进行细化,均细化到项级。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监督工作情况

  镇(街道)通过财政拨款审核、预算执行进度监控、财政监督检查、支出后绩效评价等方式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加强监管。

   1.财政拨款审核

  财政专项资金拨付需由预算单位根据项目进度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镇(街道)财政局指标管理员、总会计、常务副局长审核,对卫生、建设、教育线等预算单位的大额专项,财务总监需联签,再提交镇(街道)领导按申请金额大小进行审批。

  2.预算执行进度监控

  镇财政局按月度汇总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进度并进行排序,对预算执行监督慢于进度时的预算单位,发出书面的预警通知,要求单位解释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原因,督促单位切实按年度预算安排开展工作并执行预算,落实预算执行情况。

  3.财政监督检查

  每年镇(街道)财政局通过自行组织或参与审计等其他办局联合行动的形式,对补助企业、村(居)的专项资金进行抽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查找问题加以纠正。

  4.支出后绩效评价

  每年镇(街道)财政局按照区财政要求开展对上一年度支出专项的绩效评价工作,从资金使用绩效角度出发,组织自查和重点问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镇(街道)财政管理仍需关注的问题

  结合区级预算管理存在的难点,我工委在调研中着重对各镇(街道)全口径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等方面进行详细了解,发现在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编制和管理、预算支出进度等方面仍有不足的地方。

  (一)预算编制科学性不够

  镇(街道)财政管理的基础是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镇(街道)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就会容易造成资金沉淀和闲置的问题,从调研情况来看,个别镇(街道)存在支出进度执行比较慢的现象,总体支出表现为半年进度落后于时间进度,不足50%,具体项目支出表现为因审批等环节流程较长,阻碍支出进度。

  (二)全口径预算落实不足

  仍然有个别镇在编制预算时,没有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形式上做不到全口径预算;单独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镇(街道),也没有做到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表现为收益上缴多少,支出就返还多少,实质上没有做到全口径预算。

  )预算审查监督有待提高

  镇(街道)人大的干部兼职多、专职少,人大工作经常是“专职不专干、兼职难沾边”,预算审查虽然经过法律程序,但因为人员匹配和专业等客观因素,镇(街道)人大对预算审查和日常监督难免存在不到位的地方。

  三、几点建议

  (一)严格依法编制预算

  一方面,全面落实全口径预算编制管理。各镇(街道)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做好三本预算的编制工作,单独编制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按照自身情况制定公有企业的收益上缴方案,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另一方面,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项目支出安排的科学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增强预算审查监督实效

  进一步发挥镇(街道)人大机构预算审查监督的主体地位。逐步探索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的监督机制,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提前介入,前移初审程序,切实提高预算审查实效。加快建设预算支出联网监督系统,加强日常预算执行监督,确保“钱袋子”更加安全,政府资金能够花得规范、花得透明、花到实处、花出效率。

  (三)加强镇(街道)人大监督力量

  一方面,加大对人大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建立聘请预算专家组成财经工作咨询小组的机制,借用社会专业力量形成新的监督力量,为开展预算监督工作的政策、法律、技术支撑等提供保障,提高镇(街道)人大机构对预算的审查监督能力。

 

 

南海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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