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2020年10月28日)
2020年10月28日上午,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南海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情况的报告。常委会主任赵崇剑主持会议。区法院副院长杨寒宇作了汇报。现将有关意见综合如下:
一、总体评价
会议认为,区法院高度重视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释放办案潜能,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工作运作有序,成效显现。
(一)机制完善,改革发展难题得到缓解。区法院以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为抓手,不断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审判执行机制、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扎实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案多人少”“送达难”“执行难”等一系列难题得到不同程度缓解,有效推动了审判执行体系和审判执行能力现代化。
(二)保障有力,司法队伍士气得到提振。区法院全面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严格落实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主动加强辅助人员招录、管理和待遇保障,建立健全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免责容错机制和依法履职保障机制,全力保障司法人员的获得感和荣誉感,司法人员履职尽责主动性明显增强。
(三)措施得力,执法办案效能稳步提升。区法院着力重塑审判办案模式和执行办案模式,执法办案工作整体上实现良性循环,进一步树牢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截至今年9月,区法院收结案均衡;一审案件发改率、实际执行到位率等指标持续向好,办案质量和效率有了新的提升,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兑现,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各界对区法院司法服务的满意度逐步提升。
二、几点意见
会议指出,区法院在开展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区法院在改革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员额配置不够合理;部分年轻审判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由此,会议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区法院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从源头上减少案件。建议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的沟通协调,牵头制定各种类案件的具体定罪、量刑标准、证据指引、裁判标准等,明确取证重点,正确把握司法解释标准,防止定性不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进入审判程序,节约警力,减轻刑事案件审查、审理的压力,提高诉讼效率,提升刑事诉讼整体水平。探索建立群体性案件汇报制度,统一裁判标准,慎重审理群体性案件。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员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培训力度,安排更多年轻法官到基层一线锻炼,提升年轻法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培养更多业务精英和业务骨干,全面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完善人民陪审员的遴选、考核机制,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作用。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律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争取其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支持。
(三)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要努力争取省法院、省编办对于内设机构改革后的“三定方案”审定的尽快批复。主动加强,严格制定,根据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合理优化司法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改善“案多人少”。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健全司法辅助人员的待遇保障机制,减少人才流失。
会议要求,请区法院依照《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交办督办办法》的规定,按时将此次主任会议提出的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反馈报告(法工委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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