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5年7月17日上午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常委会主任赵崇剑主持了会议。副主任张可礼、麦宝才、关建国、武小文、李尚钜、彭国祥,以及委员共27人出席了会议。
常务副区长梁耀斌,区法院院长李声让,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邓英华,市人大代表陈啟雄,区人大代表曾国锋、肖志强、胡玉燕、梁碧敏等列席了会议。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广佛同城,南海先行”工作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常务副区长梁耀斌所作的《关于推进广佛同城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广佛同城化建设,坚持“广佛同城,南海先行”,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在交通衔接、产业协作、环境共治、民生事业等多个方面的合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较好地乘借省及广州市的各种优势资源,充分利用广州市的辐射效应和影响力,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为两地市民交往、交流、交融创造了更多便利。
会议建议,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广佛同城对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坚定“广佛同城,南海先行”理念,加强工作的统筹部署、检查监督、责任落实和社会宣传,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与广州市加强沟通交流联系。进一步扩展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加速两地交通衔接,借力拓展产业、科技、人才、教育、医疗、通讯等领域的合作,探索推进“广佛同城合作示范区”建设。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加大对重点项目的保障力度,妥善解决基层历史遗留问题,开创多方精诚合作、互利互惠、携手共赢的良好局面。
二、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区政府关于财政预算收支计划调整的议案
会议审议了区财政局副局长韦伴玲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通过调整2015年我区财政预算收支计划(三)的议案》。
会议经过审议和表决,并根据新修订的《预算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了《关于批准区政府调整2015年我区财政预算收支计划的决定》(南常发〔2015〕46号),批准区政府调整2015年我区财政预算收支计划。
三、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区政府有关建设项目融资纳入区财政预算的议案
会议审议了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周长海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归还农业发展银行南海支行贷款的议案》。
会议经过审议和表决,作出了《关于批准区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归还农业发展银行南海支行贷款的决定》,批准区政府将区人大常委会南常发〔2009〕20号文批准的贷款建设项目余下的3.3亿元贷款本息(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从2015年起,分五年继续纳入区财政预算。
四、会议审议和通过了《佛山市南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的修订草案
会议书面审议了该规定的修订草案,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王君耀所作的修订说明。该规定于2002年制定,《监督法》出台后,2007年7月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本次是该规定的第二次修订。经过表决,会议通过了该规定的修订草案,决定由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五、会议审议和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刘红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周剑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区法院《关于提请免去李玉威等同志职务的报告》,以及区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冯生华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何汉添的辞职请求。
经过表决,会议通过了上述人事任免议案,作出了《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何汉添同志辞去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决定免去黄伟明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周剑雄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局长。
六、会议视察了广佛出口放射线二期工程
与会人员到达广佛出口放射线二期工程现场附近,听取了工程相关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建设规划的介绍说明。与会人员充分肯定该项目将来对加速广佛两地交通衔接的积极作用,并对该项目力争今年年底全面动工表示支持和关注。
主办单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代表大会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8号C座
联系电话:0757-86228549 电子邮箱:rd_bgs@nanhai.gov.cn 邮政编码:528200
南海区政务网络中心技术支持 粤ICP备2022073508号-1 (广东省信息安全指引) [佛山公安网站备案编号:4406050200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