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日,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召开。常委会主任赵崇剑,副主任罗坚华、朱伟新、武小文、彭国祥、李声让、林健,以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常务副区长蔡汉全,区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李伟成,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建兴,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邓英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许兆辉,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毛永袖,区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主任罗苑龙,区人大常委会桂城街道工委主任陈木琼列席会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的有关事项
会议对南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议,作出了《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列席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人员的决定》。根据会议决定,南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21年11月11日至13日召开,会期三天。
二、会议审议了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和有关会议文件(草案)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君耀对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和有关会议文件(草案)所作的起草说明。经过审议,会议原则通过了该报告(征求意见稿)和相关文件(草案),同意将其作为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文件提交全体区人大代表审议。
三、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了何广荣请求辞去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辞职书。会议经过表决,作出了《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何广荣同志辞去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常务副区长蔡汉全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钟文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李伟成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周鹏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建兴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万选才同志任职的议案》以及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邓英华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命郭俊峰同志职务的议案》。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上述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了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李伟成请求辞去佛山市南海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区法院院长陈恩泽请求辞去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区检察院检察长杨炯请求辞去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辞职申请。会议经过表决,接受了上述三位同志的辞职请求,作出相关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君耀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周鹏同志代理佛山市南海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万选才同志代理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郭俊峰同志代理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议案》。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作出相关决定。
会议还组织通过任命的同志进行了任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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