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9日,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常委会主任香秀杏,副主任罗坚华、李声让、陈绍文、林健、刘浩文、朱海腾,以及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钟雄滨,区人民法院院长万选才,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俊峰,区委办(区府办)副主任何海明,市人大代表刘秀兰,区人大代表麦健铿、钟锦明、苏奇林、刘剑桢等同志列席会议。
一、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的有关事项
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许兆辉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调整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时间、关于列席会议人员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议案,作出了《佛山市南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南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佛山市南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人员的决定》。根据决定,原定于2024年1月24日至25日召开的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推迟召开,授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并予以公布。
二、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会议文件(草案)
会议书面审议了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和有关会议文件(草案),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许兆辉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有关文件(草案)的起草说明。经过审议,会议同意将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有关文件(草案)作为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会议材料,印发给全体区人大代表。
三、会议审议和通过了人事有关事项
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许兆辉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刘伟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所作的《关于补选佛山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的议案》,区人民法院院长万选才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刘芳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俊峰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免汪玲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经过表决,会议通过了上述人事事项,作出了《佛山市南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冯纯祥同志辞去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佛山市南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梁庆昭、张国欣同志辞去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补选了关绮珠、何敏仪、陈东初为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四、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关于部分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罗坚华所作的《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该报告。据报告,现南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有43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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