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30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梁耀斌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杨焕新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刘铭恩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蔡汉全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政务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
蔡汉全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乔吉飞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郑元泳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
张纪文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程镜波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庆球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晓佳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局长职务;
蔡汉全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局长职务;
陈绍文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光辉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监察局局长职务。
任命:
李广华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冯广成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谭旭生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
乔吉飞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局长;
冼富兰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绍文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局长;
朱海腾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监察局局长;
陈恩泽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杨炯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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