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3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钟 剑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
苏国能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利启乐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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