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9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伍慧英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夏泽鸿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局长。
免去:
张焕然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黄立勋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朱劲雄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叶志标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植少佳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徐可帆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
汤镜波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陈小桃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陈伟忠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梁敏红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九江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朱振宇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卢越雄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里水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周晖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
徐锡蔓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 敏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江启祥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焕然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叶晓青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朱劲雄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叶志标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
黄立勋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庭长;
徐可帆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五庭庭长;
汤镜波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六庭庭长;
梁敏红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狮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朱振宇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西樵人民法庭副庭长;
卢越雄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西樵人民法庭副庭长;
屈定武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刘俊霞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曾婉玲、陈东晖、陈见芳、陈启华、陈树高、邓绮文、符文、关海欣、关婉青、郭敬林、何志炜、黄丹梅、黄善嘉、黄倚君、孔秀葵、李碧华、李春梅、李润成、李亚平、梁鉴成、梁利、林敏仪、林燕芬、陆显莉、陆颖姬、潘楚颖、潘嘉成、苏碧澜、孙学成、冼童辉、谢苏、严智杰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主办单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代表大会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8号C座
联系电话:0757-86228549 电子邮箱:rd_bgs@nanhai.gov.cn 邮政编码:528200
南海区政务网络中心技术支持 粤ICP备2022073508号-1 (广东省信息安全指引) [佛山公安网站备案编号:4406050200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