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7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杨 扬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大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黎谭、黎碧玲、何初燕、庄国威、陈丽碧、陈政巨、覃兴、崔喜梅、伦桂莲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任命:
宋国俊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大沥人民法庭副庭长;
卢 薇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汪 鑫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主办单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代表大会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8号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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