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7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盘石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免去:
黄兴志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主办单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代表大会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8号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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