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8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家玉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朱慧斌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招商局局长。
免去:
余素芬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昭迎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罗一红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王 建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玮祺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梁锦星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主办单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代表大会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8号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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