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9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伟民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芳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汪玲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张春梅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何春燕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免去冯广成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刘松霞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文娟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主办单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代表大会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8号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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