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曾法强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劳剑锋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邓剑波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永添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永添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
刘伟民同志为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免去:
冯广成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许雨同志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桂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主办单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代表大会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8号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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